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11日大会发言上,何清华委员提出“奢靡之风不可长”。一些代表委员更提出“吃喝浪费、超前消费、决策失误等三大领域浪费,归根结底都是能源资源的浪费,必须立法进行遏制。”(3月12日《新京报》)
近些年来,我国“奢侈病”不但高发,而且病情较为严重,国际国内媒体时常报道,社会舆论挞伐不断,然而病情不但不见好转,反而更为严重。两会的代表、委员提出运用立法的手段遏制“奢侈病”的发生,可谓是开出了一副治理浪费现象的良方,对遏制浪费现象的扩张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认为,根治“奢侈病”仅靠立法是不够的,还需其他措施的及时跟进,多管齐下,共同治理。
首先,“奢侈病”的发生源于一些官员错误的政绩观。个别官员认为豪华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是政绩的体现,活动场面大、接待标准高是实力的展示,敢于决策是工作有魄力。如果这些错误的政绩观不改变,治理“奢侈病”恐怕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其次,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级政府治理腐败和浪费的规定不可谓不多,然而腐败和浪费的现象并没有根本的好转,最大的原因就在于监督和执行上到不了位。在治理“奢侈病”上,如果监督不力、执行乏力,就是有了专门的法律也难免成为“聋子的耳朵”。佘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