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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失信莫矫枉过正

发布时间:2012-03-13 12:07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代表工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建议,尽快制定征信管理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业健康有序发展,真正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3月11日《京江晚报》)

 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信用的监管上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人的信用意识不是很强,由此带来了许多问题。对信用问题加强监管,对失信者给予严厉的惩处是必要的,但鉴于我国的实际,目前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有点矫枉过正之嫌。

 房贷、就业、就学、做生意,生活中的许多方面都和信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人一处失信,不问失信的性质轻重、程度大小,统统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必将影响到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负面的作用明显大于正面的作用。“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是简单的思维,是典型的一棍子打死的做法。

 我们的传统思想是治病救人,对任何人都不能因他生病了就加以抛弃。同时,社会也要给改过自新者留一条生路,否则,把他逼上了死路等于逼其铤而走险,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做法与我们一贯的“治病救人”的思想不相符。恽虹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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