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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民间借贷与解决平民贷款难

发布时间:2012-03-12 16:25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1月18日,吴英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当日下午,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处吴英死刑。随后,社会上关于吴英案判决的质疑持续不休,引起海内外舆论广泛关注。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吴英案二审法院——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表示,他已向大会提交建议,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阳光化、法制化。

  (3月11日《新京报》)

 齐奇代表建议,应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明确营利性民间借贷的性质,确认企业之间的资金调剂行为具有合法性,并适当提高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标准。

 存在的,往往便是合理的。身为浙江省高院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齐奇,在两会上提出放开民间借贷的建议,无疑更值得重视。民间借贷,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了很大作用,比如拓展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等。或许正因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允许放款人收取“利滚利”,只要约定的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可。

 但是,民间借贷也是有很大弊端的,比如存在交易隐蔽、风险不易控、正常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交织的情况等。因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甚至在有些地方,因为高额利益驱动,民间借贷已逐渐演变为违法的高利贷活动,造成的后果是,极少数人获取暴利,大多人则利益受损,有的人和家庭甚至血本无归。据悉,2011年,全国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08477件,比2010年上升38.27%,涉案金额1143亿元。

 法院方面的举措再多、再实、再有力,也只是惩戒性的,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或遏制高利贷、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要想真正或有效狙击高利贷、非法集资,还得从根源上找原因,并解决问题。

 为何有人乐意借高利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无法正常从银行贷款。或者,从银行所贷的款太少,不足以周转。而且,还涉及手续问题,办起来很复杂。而从个人手中借高利贷,则方便得很。而银行其它一些不太好的“规矩”,如周末不办理贷款业务等,也影响着人们的贷款激情,导致民间高利贷有了生存土壤。

 所以说,作为银行,如何降低“门槛”,让更多的人更方便地贷款,是很关键的。作为各级政府,也应在帮助普通老百姓解决贷款问题上多动脑筋,多下工夫。尤其是要督促银行方面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手续,让普通老百姓能方便贷款。当人们有了银行和政府做“后盾”,不需要从个人处借高利贷的时候,“全民高利贷”现象自然会逐渐消失,更不会形成“风潮”。涵今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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