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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倒下,站起的一定是拉菲?

发布时间:2012-03-12 16:02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在接受采访时称,有的地方说不能上茅台,但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高得多。国家提倡勤俭节约,但正常的消费是不反对的。茅台是知名的民族品牌,作为中国人,不应该抵制。

  (3月8日《中国青年报》)

 这两天,茅台酒被推到了2012全国两会的前台,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还特地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一石千浪,围绕“抵制不抵制茅台”,公婆各有道理。其实,“抵制不抵制茅台”本就是个伪问题,推杯换盏之间,翻云覆雨的还是“公款吃喝”的大手。这一点上,大家的争辩千万不要“跑偏”。

 合法商品,价高价低,爱买不买,如果公共采购只买拉菲、不买茅台,还真是涉嫌品牌歧视,需要主张权利。但公众的担心显然不在于这里,而是如果一个奢侈品牌(茅台被胡润评为2012年“全球十大最值钱的奢侈品品牌”第四名)是靠公共财政养活起来的,于公共利益的增益有什么裨益?当然,地方部门对茅台之爱也算情有可原:2011年,茅台集团销售收入240多亿元,利税180多亿元,上交税费94多亿元,在贵州财政收入中占7%强,增加了就业,带动了农民增收和服务业发展。但问题是,挣钱多不代表挣钱合理,起码要回答好记者提问、而相关方一直没有给出答案的那个“敏感问题”:“到底有多少茅台酒被各级政府采购走了?”

 这个问题如果难以回答,以下现象足以从侧面令人浮想联翩:此间有关茅台降价的消息满城风雨,无论酒家如何“辟谣”,市场暴跌的反应却是不争的事实,而茅台A股的股价也开始“站不稳”,自3月1日至本周三以来,贵州茅台股价已经下跌11.33元。面对这样的结果,分析人士都将之与去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应起来。其中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在满足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而被国人看做是奢侈品的高端白酒,在新政面前确实遇到不少阻力。

 时下,网上网下都是一条声音:茅台不要成了“三公消费”的替罪羊。事实上,单纯鼓呼抵制“茅台”确实容易贻人口实,但限制无度的公款高端消费却是合情合理的事情。栗战书代表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真正的问题是:茅台倒下,为什么站起的一定是拉菲?公款消费难道真的是“没有最贵、只有更贵”?茅台上的纠结,在政府采购环节恐怕很难用“市场消费”的逻辑来解释,毕竟,政府花钱和普通消费者掏钱不是一回事情,公共采购也绝不是简单的“市场行为”,不然,政府何苦要大费周章晒账单。

 “无酒不欢”在民间可以是无伤大雅的传统,但在纳税人财政的潇洒不羁里,不过是一个凌乱不堪的借口。面对“三公之辩”,茅台自然不能是替罪羊——但如果它和拉菲等一起消失在财政的账单里,又是什么罪过呢?

(作者:邓海建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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