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28日《检察日报》报道,湖南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2003年至2009年间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00万余元,二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据报道,朱少中被“双规”前口碑一直不错,其父去世后朱少中曾在灵堂立牌:拒收礼金,并发文大谈反腐经验,被誉为“一年查处88名党员干部”的“高调反腐干部”。
当他在亡父的灵堂前立牌,让我们看到“拒收礼金”那么四个“字眼”时;当他撰文大谈反腐经验,被誉为“一年查处88名党员干部”的“高调反腐干部”时,我们会将这样的官员与“腐败”联系起来吗?我们会将这样的官员与“利欲”联系起来吗?显然,在这样的正面形象下,我们更多的是感叹其清正廉洁,感叹其高风亮节——很可惜,这样的“良好形象”,很快就被这个官员“自我毁灭”了。
湖南湘潭原副市长装反腐清官7年,实际敛财200万。画皮被揭穿之后,当初的“高调反腐”,现在成了怎样的“笑料”?这是何等的讽刺。而从这一个负面案例中,我们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廉洁奉公是装不出来的,就算是能够“装”,随着时间之变化,也将会露出可耻的狡猾尾巴,并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而到那时,当初的“装”,徒给人留下更“可耻”与更“可悲”之叹。
思想不过硬,管不住手,利益面前得寸进尺,忘了权力之责,灵堂前的“拒收礼金”诫勉就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这样,又岂会不易入违法乱纪之境地?而朱少中的悔过之词,可以作为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警钟。朱少中在悔过书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回想自己的前半生,从一个普通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党政领导干部,最终又沦为人民罪人的人生轨迹,我的内心十痛苦,万分悔恨!这一切都是自己过去思想修养不高、法纪观念不强、行为规范不力而造成的恶果……在我的后半生中,我一定会深刻吸取自己的惨痛教训,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身份去将功补过”。
“名利竟如何,岁月蹉跎,几多风雨几晴和,总是南柯。”保持正确与理智的名利观,从骨子深处嵌入廉政与勤政之魂,诚为领导干部之最重。伪装“反腐清官”的贪官落马警示啥?灵堂立牌“拒收礼金”缘何还是倒在“利欲”下?说到底,是因为这样的“反腐清官”是“伪装”的,是“假廉洁”,是经不过事实考验的,是没有表里如一、始终一致的对党与人民群众表现忠诚。正因为这样,才使其陷入“利欲”之陷阱,走入歧途中,落入到可怕的深渊里。这样的警钟,当时时敲响在我们的耳边,让我们更加清醒地面对诱惑,面对名利、面对权力!(陈谊军 原题:在父亲灵堂立牌“拒收礼金”的副市长缘何还是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