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爱做家务,是别人的自由;夫妻双方谁做家务多、谁做家务少,算不得多大的事儿,并且自有人家小两口自己去协商、去“平衡”。“组织上”连这点私事也要过问,是否有“公权侵入私域”之嫌呢?
至于“组织上”对干部的家务事不仅要伸手管一管,甚至还要将其当作选拔干部的一项标准来考核,我觉得委实有些“荒诞”。干部称不称职、该不该提拔,关键要看能力、看政绩、看品德。家庭关系当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人的品质,但毕竟只是很小的一方面。而爱不爱做家务,则更是说明不了什么。想当年,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难道因此便说大禹不称职,要扣他的考核分数?
现在,从公务员的招收到干部的选拔任用,都出现了一种“荒诞化”的趋势。各种千奇百怪的“萝卜招聘”和问题官员带病复出、带病提拔,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四川彭山“不爱做家务”虽然事情不大,但同样堪称一个“干部选拔荒诞化”的标本。其选拔标准很“无厘头”应该没有疑义,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此荒诞的标准何以会横空出世,并被煞有介事付诸实施呢?这说明,在某些地方,领导的个人好恶在左右干部的选拔和任免,而不是规范的制度和客观公正的标准在起作用。甚至某些领导的个人“怪癖”也可能被引入干部评判标准,成为决定干部前途的重要因素。“不爱做家务”已经被扣分了,“不爱洗脚”、“不爱吃青菜”、“不爱过性生活”等等估计也快了吧。 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