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7日,安徽一名17岁少年陶汝坤因追求16岁少女周岩不成,用打火机油将其烧成重伤。事发至今,案件一直无法进入诉讼阶段,而陶汝坤的家人又停止了支付医药费。此案经媒体报道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月26日《京江晚报》)
在“少女遭毁容案”中,有几个焦点性问题,是人们关注之处,也是焦虑之处:
一是受害人年仅16岁,而施暴者陶汝坤当时也只有17岁。如果说17岁追求女孩开始早恋虽有不妥,却不足为奇。那么奇怪的是,追求少女不成,何至于将其烧成重伤,严重毁容?从“闯入受害人家里”施暴、“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油”等动作和情况来看,陶汝坤的事前预谋性很明显,那么是什么让一个17岁的少年如此疯狂,如此失去人性?除少年冲动、懵懂的感情无知之外,是否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失职,成长环境的影响,甚至故意娇纵的原因?
二是陶汝坤的身份。“官二代”这个词儿近年来才出现,但其一出现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为一个热词。从云南孟连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之女小思带领同学打人事件开始,“官二代”几乎成为社会不公、权力妄为与庇护的代名词。而“少女遭毁容案”中,施暴者父亲是当地审计局办公室主任的身份,无疑让事件的双方,开始就在法律的天平上失去平等,也让人们有了权力左右法律、破坏公平公正的诸多猜想、诸多担忧和焦虑。
三是案件的进程。就案件本身来看,这是一起因恋爱不成而报复的故意伤害事件。因为事实确凿、案情简单明了,按照一般的司法程序,案件恐怕早已经进入了诉讼阶段,而被害人的医疗费用等问题,也已经有了落实。然而事实上,此案给人的感觉却似乎是在拖着、耗着。不论是施暴人父母利用官员身份左右司法,还是相关办案者顾及施暴者父母的身份而有意拖延,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无疑都在“官”和“官二代”这样的敏感字眼中,失去了其应有的姿态。当普通老百姓遇上公权力的执掌者,他们的权利如何来保障?这成为最让人纠结与焦灼的问题。
法律正义与社会公平是社会的底线,是不容伤害的。而在“少女遭毁容案”中,我们却看不到有关方面强力维护法律正义和社会公平的举措。当人们开始对社会底线失去信心之时,意味着这个社会已经开始焦虑,变得危险。而挽回与挽救之法,除了迅速、公正、公平还原案情,依法办案,维护公道,不因谁是谁的“官二代”,谁是谁的“贫二代”而改变法律原则与维护正义的本质之外,别无他法!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