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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该如何处置抓到的小偷?

发布时间:2012-02-28 07:23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超市该如何处置抓到的小偷?

超四成受访者认为应该酌情而定

 镇江市区的大小商场、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生活的同时,各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也屡见不鲜。超市里发现小偷该怎么办?超市是否可以对小偷自行处置?本期调查围绕这一话题展开,共收回纸质问卷131份,另有269名网友通过金山网、镇江网友之家等网站参与调查。调查显示,超八成受访者表示超市单方面无权处罚小偷小摸者,超四成受访者认为,抓到小偷后应该酌情而定,若是惯偷,则报警;若有隐情,则视情况而定。

您有没有注意到超市内存在小偷小摸的行为?
 

您认为超市单方面有权处罚小偷小摸者吗?

 ●调查提示●

 超市盗窃几何?

 超三成受访者曾注意到超市内有小偷小摸行为

 梦溪论坛年前一则《让人揪心的小偷》帖子引起无数网友关注,对于帖子提到的超市对“小偷”的处理方式,有61.2%的受访者认为这名妇女肯定有难言之隐,超市方如此草率处理很不妥;19.5%的受访者认为超市无权自行进行处罚;14.6%的受访者选择“超市如果报警,这名小偷必定羞愧难当,比自己掏20元‘罚款’更难受”; 4.7%的受访者选择说不清。

 您有没有注意到超市内存在小偷小摸的行为?32.6%的受访者表示有,看到过;25.6%的受访者表示没有;41.8%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您认为,一般超市内的偷窃,以何种商品为主?对于这个问题,有24.3%的受访者选择日用品;有32.5%的受访者选择婴儿奶粉等高价物品;31.5%的受访者选择巧克力等价高体积小的商品;有11.7%的受访者选择其他。

 超市如何处罚?

 超八成受访者认为超市方没有权处罚小偷小摸者

 您认为超市单方面有权处罚小偷小摸者吗?82.3%的受访者表示没有,3.4%的受访者选择“有”,14.3%的受访者表示说不清。超市一般抓到小偷,是如何处罚的?对于这一问题,36.9%的受访者认为超市会报警;45.3%的受访者认为超市会自行对小偷进行高额罚款 ;17.8%的受访者认为超市会选择其他类型“杀一儆百”的处罚。

 受访者倪先生告诉记者,非常痛恨社会上存在的年纪轻轻就不劳而获、小偷小摸的行为。几年前,自己曾经在市区一家大型超市亲眼目睹一名孕妇模样的年轻女子被超市保安带到一边盘问,“后来处理结果不知道怎么样,好像是超市报了警,警察来了进行处理。”他介绍,听超市营业员说,那个女子是个惯偷,经常在那一带“活动”,“对于这种惯犯,我觉得应该严惩,而一些初犯或者有隐情的小偷,应该酌情处理。”

 超市如何防损?

 超五成受访者认为超市应把易丢失的商品集中到一个区域,有利于防窃

 超市在抓到小偷后,您认为应如何处置?21.1%的受访者认为超市应该报警,让法律部门裁决;35.1%的受访者认为超市一方没有行政执法权,保安无权对小偷小摸者进行处罚;43.8%的受访者认为应该酌情而定,若是惯偷,则报警,若有隐情,则视情况而定。

 超市自身如何提高防损率?对于这一问题,22.3%的受访者认为超市应该安装监控设备;26.8%的受访者认为超市应该在显著位置摆放警示标语;50.9%的受访者认为在开放式的大卖场中,把一些易丢失的高档商品集中到一个相对较小的区域,形成类似“精品间”的购物空间,有利于商品的防窃。

 “我认为超市在一些被盗频繁的区域可以设置明显的警示牌,提醒一些萌生歪脑筋的人自重。”受访者李女士家住广东山庄,经常在大润发超市购物的她告诉记者,警示标语应该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配图:谢志斌  本报记者 胡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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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大超市年均案发数十起

 ■小偷小摸频繁令多方头疼不已

 ■律师:超市方无权处罚,需社会从源头抓起

 金山网讯 超市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购物场所。超市,因其价廉、便捷、一站式服务,深受消费者欢迎。与此同时,因开放式、出口多、人流量大,超市也备受商品失窃困扰。近日,记者走访镇江市区多家超市和派出所,发现超市小偷小摸案件还真不少。据部分派出所统计,不包括未报案情况,辖区大型超市年均商品失窃案多达数十起。因案值较小,行窃人员多是弱势群体,如何处置成为棘手难题。

 “报警挺麻烦的,效果也不一定好!”针对逮到小偷小摸现行却不报警的现象,市区一家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透露,这在行业内较为普遍,因为不少管理者认为,报警对解决问题没有太大实际效果。“对我们来说,把商品追回来就行了。报警多是用来吓唬那些不肯退赃的小偷。”在该负责人看来,报警并把行窃者交给警方,只会牵涉更多精力,却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前脚把小偷送进去,后脚他又出来了,可能下次还会来!”

 针对这一说法,警方也很无奈。因为不仅仅发生在超市,小偷小摸常发,处置较为棘手。“案值大多一两百元,甚至只有几元几十元,无法刑事立案!”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派出所民警介绍,虽可作为治安案件处置,案值达到50元即可能对嫌疑人实施行政拘留。“可大多是些弱势群体,困难居民或打工者,实在有些不忍心。”因此,警方多人性化执法,责令其归还赃物,进行批评教育。“只要案值不大,嫌疑人又有悔过态度,一般都这样操作。去年我们派出所,此类处警百余起,仅拘留了一个。”

 小偷小摸常是棘手难题

 大超市年均案发数十起

 调查采访中,提起商品遭遇小偷小摸,多家超市相关负责人均坦言,时常遭遇,但不便透露具体数字。对于会否对行窃者自行罚款了事等,他们表示多会交给警方处理,超市方以追回损失为目的。

 “只算报警到我们所处理的就有二三十起,这还只是辖区这一家大超市的情况。”据镇江市区一家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这家大型超市开业年限不长,去年商品失窃案件还多集中在上半年。据民警从侧面了解到,下半年报案较少并非因该超市防范能力提升,而是对于一些案值较小的案件,超市方多不报案,索回商品,自行批评教育后便放行。“要算上这样的情况,估计一年上百起。”

 律师:超市方无权处罚

 针对有超市存在擅自处罚行窃者的传闻,多家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未接到相关举报。“但不排除有些超市,特别是一些被偷狠了的超市,可能会擅自采取一些不规范的做法。”

 “无论是罚款还是其他惩戒手段,超市都无权采用。”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秋言认为,超市是企业,没有执法权力,即使盗窃案件发生在其营业区域也无权擅自处置嫌疑人。此外,据陈秋言介绍,尽管小偷行为违法,但其合法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除罚款外,曾有商家还采取一些诸如当众辱骂嫌疑人等手段惩戒小偷。“这样的做法也是违法的。”陈秋言认为,超市小偷小摸案件中的违法嫌疑人多是困难无助群体,内心多很脆弱,无论是超市方还是公安机关都要把握好度,避免激化矛盾。

 陈秋言认为,杜绝小偷小摸现象,不是商家甚至警方所能解决的问题,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从源头抓起,让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保障,避免其无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通讯员 郑文举 郑建洪 李波 记者 许益明)

“揪心小偷”引热议 好心“楼主”出手相助

 金山网讯 近日,在镇江市某论坛上的帖子《让人看了揪心的小偷》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一位市民在超市购物时遇到一个被超市员工当场抓现形的小偷,然而这个小偷却与一般的小偷不一样。了解小偷的情况后,楼主解囊相助,引起网友一片好评。

 一天早晨,由于离上班时间还早,网友“芹儿”便在单位附近的超市逛了逛。买了一些东西准备到柜台付钱时,隔壁收银台闹哄哄的声音引起了她的注意。走过去一看,几个理货员围住一个衣着很旧的妇人,原来是这位妇人在肉摊上偷了一块肉藏在怀中,刚巧被理货员看到,一直跟踪到收银台。当大家七嘴八舌让妇人把肉拿出来时,妇人犹豫了一下后将怀中的肉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收银台上,那是一块半斤左右的肉。理货员要求妇人罚款20元,否则就要送到派出所,妇人提出要买下那块肉,被理货员拒绝。最终妇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毛票,其中最大的面值就是一元,很认真地数了几遍,将钱给了收银员后离开了超市。

 “她从怀中拿出‘赃物’和从兜里掏出毛票认真清点的表情,深深触痛了我。”记者辗转联系上网友“芹儿”,她告诉记者,那天她想帮助妇人解围,但毕竟偷东西不是好的行为,她怕帮助妇人有助长此种行为之嫌,于是在妇人离开后,她追了出去。“简单的交流中,得知她生活很窘迫,老家在安徽,家里刚遭遇了场劫难,她自己也为自己的行为不齿。”“芹儿”说,妇人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自己也没有再追问,只是从包里掏出本打算给儿子买鞋子的300元给了她,对方只从中拿了100元,并连声道谢。

 得知有很多网友赞赏自己的行为,“芹儿”表示这并没什么,“这是凑巧被我遇到了,如果被其他人遇到,也许会处理得比我还要好。” (曾海蓉)

    评论:

人人献出一点爱让这样的尴尬不再

伍斯

  

 或许她是个不幸的妻子,或许她是个坚强的母亲,或许她……因为我们无从查访,因为我们不忍再揭伤疤,所以关于她的境遇我们知之甚少。但从她面临处罚时的忍辱纠结,从她幸遇资助时的欲拒还休,我们不难推断,这个被超市工作人员抓了窃肉现行的中年女子,应该是个有自尊、羞耻心,却无奈无助的弱者。

 是的!无论如何行窃绝对是不对的。哪怕是顺手牵羊,哪怕是一根针,也都是违法的。可具体到这名女子身上,具体到一些类似的案例,无论对当事人,还是旁观者,心头都难免泛起丝丝尴尬和不忍。因为,或许吃上一顿肉,已经是家中孩子奢望已久的小小要求,或许被非常规“罚没”的钱,本应是她维持家庭多日的开支。于是,有细心的热心人,就像那名爱心市民那样:抱着一颗恻隐悲悯的心,悄悄观察身边事,关心身边人。真诚的关爱,不追问原因,不揭对方伤疤,力所能及地给予些许资助,让寒冷中的人感到温暖。

 常在社区基层走,记者采访中也接触不少困难群体。多少年添置过新衣服、孩子从来没有过一件像样的玩具、多少天才能吃上一顿肉……这样的困难家庭依然散布在城乡各个角落。好在有政府相关部门,好在有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好在有“0511爱心家园”等社会爱心群体,他们的生活才过得好一些。特别是城市低保政策,让许多因病致贫、因灾陷困的家庭有了最低生活保障。

 可另一方面,我们同样也应该看到。当下的社会保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当前虽然时有提高的低保待遇覆盖面仍然不大。低保户之外,还有被称为低保边缘户的困难群体,还有一些人地生疏的外来务工者。他们的规模比低保户多,难处却不见得比低保户少,但同样面临着生活的重压。

 其实,近年来,古城镇江这座常常被冠以拥有大爱品质的城市,在改善民生特别是关爱城乡困难群体方面采取了大量措施。除低保政策外,一年一度送温暖、红十字会博爱进万家、慈善救助活动等大型爱心活动,也在温暖着困难群众的心。爱心粮油店、爱心超市、蔬菜平价店等窗口,也在温暖着困难群众期待的眼眸。

 那么,就让我们坚持做下去吧!政府部门再多给些政策,企业商家再多担些责任,爱心人士再多献些爱心……正如那首歌所倡导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也许距离美好的人间还有较大差距,但起码可以让社会少一点这样的尴尬,让困难群体多一份尊严。

  网友热评

 愚兄:有句话说,去超市盗窃不是我生活的主要来源,而是唯一来源。这是一个西方人说的。每一个不合理的盗窃,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说合理,是指合理存在性,不是说符合道德。其实楼主想要的答案,最高检已经有类似的规定:因生活无着偶然盗窃等五种情形不起诉。

 卡卡芭娜娜:罚款、扣人似乎跨越了一个超市的权限。我认为如果超市发现了小偷,应该在尊重个人隐私的基础上把人带到一边,然后报警。

 星尘:曾经在外地一家超市的货架上看到一封信,大致内容是最近该超市被“小偷”拿了几支进口牙膏,如果让超市工作人员看到,那就难堪了,“超市以往的失窃品都会算在你头上,小偷小偷,放下你一时的邪念,过无愧于良心的日子。”在市区一些小店里,也经常能看到类似的“防盗”小提示,虽然简易,不过应该挺管用的,有效地起到了警示作用。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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