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他已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乔丹表示,很遗憾看到一家中国公司在没有得到自己允许的前提下,利用自己的中国名字来做生意,同时还用了23这个号码,并试图引用自己孩子的名字。乔丹说,这个诉讼不关乎金钱,是关于原则问题,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字。如果这次诉讼能得到经济赔偿,他会把这笔钱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新华网2月23日)
很多人看后惊呼:原来,这乔丹和那乔丹一点关系都没有啊;其他早就知道内情的人则有意调侃:嗯,阿迪王表示很关注。虽然“山寨”一词近些年才成为流行语,但早已有之的假冒伪劣,大半都是践行“山寨精神”。乔丹这个运动品牌,1984年诞生于福建省晋江市陈埭溪边,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孩子。不仅是个不折不扣的国产品牌,还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它与作为篮球明星的乔丹,半点关系都没有。
但这样说肯定也不对,这家企业之所以要打乔丹这个牌子,绝非随意选择的一个普通外国人姓氏,本质上还是有意让消费者将此乔丹与彼乔丹联系到一起,进而因为崇拜彼乔丹而购买此乔丹。最近,乔丹体育正谋求上市,可身处体育用品这样一个有国际化扩张特性的产业中,乔丹体育选择在国内上市,不能不说也是有意规避使用“乔丹”品牌标志的国际法律风险。虽然国产的那几个体育用品牌子,在标志设计上大多都有刻意模仿之嫌,与乔丹体育原本只是五十步笑百步,但乔丹体育直接用了篮球巨星的名字,毕竟更赤裸裸一些。
因此,对于乔丹的起诉,乔丹体育大概早就做过“预案”。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死不承认我的商标与你有半点关系。一来,乔丹只是普通外国人姓氏,它不具有特定性;二来,与“Jordan”系列商标品牌差异度大、辨识度明显;三来,乔丹在国内注册在先,而对手在国内申请注册均处于驳回复审状态。因此,乔丹能否在中国打赢这场官司,还真不好说;虽然人人都知道乔丹体育注册这个商标就是要利用球星乔丹的名人效应,但商标遵循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其实,山寨品牌不小心做大之后如何洗清原罪,更值得关注。山寨者在山寨之初也许是想大赚一笔就走,大概也没想到能发展到今天谋求上市的地步:乔丹体育直到2002年4月16日才去注册相关商标,而《商标法》早在1983年就颁布施行了。也许我们不该苛求起点低、底子薄的民营企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具有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更何况它即使有心联系乔丹洽谈使用姓名权,人家恐怕也不会给;但是,当山寨品牌意外做大之后,面对自己并不十分光彩的创业史,是否应该有一个坦诚的态度和诚信的形象呢?!
至少,不应该一条道走到黑,反将当年行为当做宝贵经验——乔丹体育从乔丹这个名字挖到第一桶金之后,根据“乔丹生乔丹”的推断,顺带也将他两个儿子的名字一并抢先注册成自己的商标。“当我还是篮球运动员时,我始终遵守诚实比赛的规则;现在作为一个企业家,诚实也是我经商时最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乔丹体育应该好好品品乔丹这番话,否则,一个不以山寨为耻、反以造假为荣的企业,又如何赢得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信任?(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