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小子、哈佛毕业、篮球明星、怀才不遇,又忽如“黑马”脱颖而出。林书豪有太多理由让美国人惊叹。他的成功故事既是“美国梦”的产物,也是美国通俗文化造就。
篮球在美国,有国球之称,不再是一种纯粹的球类运动。在NBA的主导下,它成了一种混杂着商业、传播、体育,并具有超乎寻常的社会群体效应的通俗文化。美国人的本事就在于,它能把一种体育项目转换成一种通俗文化,让全世界很多人都去追求的“时髦”。
对于有着和林书豪同样肤色的华人来说,“林疯狂”更能激起一种特殊的感情。世界上任何民族,大概都会对能在别的民族国度中取得成功的本民族人士,产生一种特殊的亲近感。在这一点上,“林疯狂”与当年的“姚明热”确有相同之处。
但是,林书豪与姚明又有着明显的不同。林书豪的引人之处在于,他的经历就像是一场“美国梦”的完美实现。这是最让美国人着迷的地方,恐怕也是让奥巴马总统有意引以为豪的原因所在。
而姚明这个来自中国上海的小伙子给美国带去的,是对美国人脑海中“中国人形象”的颠覆。
我们大可不必因为姚明的辉煌,就去贬低林书豪“美国梦”的意义,但把对林书豪的亲近感,与民族自豪感混淆在一起,那就未免真的有些“疯狂”了。
更值得我们琢磨的是,美国人怎么会把篮球玩成了一个全世界流行的“通俗文化运动”。我们平时所说的美国人的傲慢也好,妄自尊大也好,与这些被全世界年轻人所迷恋与追捧的美式通俗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美国《时代》周刊最新一期的报道中,有这样的断言:“尽管中国球迷们对林表现狂热,但在盛产奥运金牌的中国,要想培养出一个林书豪式的人才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得意溢于言表。
我们能不能反问一句,为什么我们非要培养出一个林书豪式的人才呢?难道盛产篮球明星的美国就不能(或者需要)培养出一个世界级的乒乓球人才吗?当然,在有这样的设问之前,是我们也能够打造出一种能让全世界成千上万粉丝狂热追求的通俗文化。(文/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