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华西都市报》报道说,苹果公司iPad产品的中国总经销商已被判侵权,这意味着中国市场上全部iPad销售均为侵权行为。原告方深圳唯冠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述iPad商标是如何被苹果“坑蒙拐骗”走的。唯冠甚至派出代表奔赴美国,声称要起诉苹果欺诈,索赔20亿美元。
在这一纠纷越来越受到关注的时候,苹果也逐渐入戏。它通过某科技网站展示了香港法庭在iPad商标案中支持该公司的判决书,指责唯冠违背协议。
一个是破产有待重组的内地企业,一个是电子消费业的巨头,人们围观并期待着,到底是唯冠穷到狗急跳墙、不择手段要狮子大开口而终于未遂,还是富得流油的苹果百密一疏自知理亏只好破财免灾?当然,也有可能苹果在中国大陆放弃“iPad”这个商标,但这个结果就太令观众们失望了。
难道不是吗?没有这场官司,谁会想到赫赫有名的苹果公司为了买下“iPad”商标的全球使用权,竟然在英国注册了一个缩写也为“iPAD”(全称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的小公司,然后由这家公司打着幌子以极低价格买下商标?你要是唯冠,不捶胸顿足大呼上当才怪!没有这场官司,谁又会想到破产重组的唯冠竟还留了一手绝地重生,转让的全球“iPad”商标居然不包括中国大陆?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居然不是一家,而他们的老板却是同一个人?你要是苹果,不大骂奸诈狡猾才怪!商业场上果然是奸商辈出之地,所谓诚实信用云云,多半是没漏洞钻而已。
这应该会成为一个经典的商业案例。我相信目前被披露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较量还隐藏在幕后。但就是这么一点点剧情,已经让不少曾以为唯冠是在浑水摸鱼的人大呼吃惊:苹果真的会栽在中国么?判决真的公正么?
其实,商业利益的纠纷总能在法律层面谋求妥协之道。倒是针对两家公司的道德指责,更容易引起围观者的批判激情。说谁“无耻”,都不如坐下来摆摆筹码,讨价还价一番。毕竟千条万条总归一条:到头来大家都是各取所需而已。(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