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闻录》
晚清,民间拐骗孩童事件多发,仅出版于沪上的《益闻录》,就不时能够读到发生于镇江的此类老新闻。
出版于1891年11月25日的《益闻录》,刊载了一则“狭路骗孩”的新闻:
镇江某妇探亲而回,行至七里港,遇一牵驴之男子,谓妇曰:“尔孩行步艰难,我以顺路,可代抱,跨驴前去。”妇允之。讵男子抱孩上驴,初尚迟迟,继见路无人烟,加鞭疾驰而去。妇情急,大声喊救。适香露巷有窑户人等,见其人形迹可疑,上前阻拦,始将孩抛掷,飞驶而去。及妇至时,孩犹目瞪口呆,久而始言。噫!青天白日,乃敢强劫小孩,斯真胆大包天矣!
光天化日之下抢夺小孩,可谓胆大包天。不过小孩最终安然无恙,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1893年5月27日出版的《益闻录》上,刊载了一则“拐匪破获”的新闻:
镇江下蜀街龚姓烟馆,于某日有一口操六合县土音某甲,携一七龄女子踵门借宿。龚见甲系去年携一子曾来借宿者,因以老友相待,允为下榻。款留之间,问及前岁携来男孩何在,今番何仅携一女孩。甲云:“荆妻于去冬亡故,男孩寄诸舅家攻书,现将此女领至润州城中寄亲串代养,故来此耳。”龚视女孩呆若木鸡,知系失恃,致此零丁,情话许久,检铺陈俾之安睡。俄至半夜,甲以腹痛不安于寝,至次日午刻,披衣而起,即行如厕。女孩在房,遽尔啼哭。龚妻怜之,代为着衣洗脸,事甫毕,孩忽醒曰:“我何以至此?我父母在何处?”龚妻告以在厕。比甲至,人谓孩曰:“尔父来矣。”孩曰:“此野人也,素不相识,何谓我父?”人诘之,孩曰:“我父家在金陵里居。”家世一一道之。众知甲为拐匪,即行拘住,一面着人往金陵送信,该孩亲父前来认领,果属无差。金陵某候补官于去岁曾失六龄男孩,闻此事,疑即甲所拐,爰请上元县饬差到来,将甲押解至省究办,俟续闻再述。
这个拐匪如此胆大妄为,着实令人有点瞠目结舌,幸好遇到好人,否则这个女孩的人生将必然惨淡。后来该报是否就此事件刊载过续闻,已是不得而知。
对于层出不穷的此类事件,官府也曾加大打击力度。1893年7月15日出版的《益闻录》上,有这样的记载:“丹徒县差役获住拐匪一名,王大令饬令装入站笼,游街示众。至第三日,匪竟站毙笼内,仍将笼移示往来要冲,俾相惊惧,似此惩办,想拐风或庶几可戢矣。”
除了《益闻录》,在其他报刊上,也有相关新闻。如1903年6月24日出版的《苏报》上,有一则“累失小孩”的新闻:
镇江丹阳自施令莅任以来,盗贼叠发,未破一案,并有他处做案,而以丹阳为逋逃薮者。且近来屡次失孩,无可踪迹。前日城内太平桥下刘曲店有一孩,在门首玩耍,忽被乙攫之急走,嗣经店伙追获,绑送县署。未及两日,东门城内有十数岁女孩,上街买物,行经僻处,突出一人,以绳硬套其首,此孩极力喊救,匪乃逸去。近日人心惶惶,施令置之不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