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发现“注胶虾”销售。记者买了两批“注胶虾”样品,试图找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注入虾体内的“透明物质”为何物,但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要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否则“不知从何下手”。
(2月16日《新京报》)
相关部门对“注胶虾”无法检测,从现有检测标准及机制上说,也许还真有一定道理。在现有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和范围中,如果没有检测“明胶”这一项,那么,理论上即使是明知生产者添加了这种东西,最终的结果就是“检测无门”。类似的“检测无门”的先例已有太多。当前的食品安全现状,给人们的感觉就是一个“不出问题不重视”,出了问题才添加的“被动挨打”局面。
回到对有关“注胶虾”的检测上来,似乎也是这个道理。然而,最大的困惑和问题在于,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当时,在掺杂造假方式方法层出不穷的时下,一个现行的检测标准又如何“穷尽”,卑劣商家的“一切”可能的“造假”、“用毒”手段?这才最令人纠结。所以说,“标准”再先进、再及时,总不可能“穷尽”一切问题和可能,也不可能预防一切可能的食品不安全因素。
事实上,食品检测过程中的“被动挨打”是客观的,而如何采取一个制度性的预防手段,真正“堵住”被动挨打的检测“漏洞”才是解决问题的核心。一方面,应添加一个可以基本通过感官判断的常识检测标准。或者,尽快在检测标准之内,规定一个“兜底”的“不明物质”标准。
另一方面,关键是增加执法者的责任心。很大一部分食品安全问题源于执法者的“惰性”与“麻木”,明明已经成了商家的普遍性做法和“潜规则”了,监管者竟然长期装聋作哑。其实,只要加强责任心,有无数个环节可以截断有毒有害食品的流通,如生产、运输、库存、批发、零售、市场监管……只要有一个环节“较真”,也不可能让“坑人”的“明胶虾”上到百姓的餐桌。
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检测无门、没有标准,将“明胶”当虾肉卖,这本身也是一种涉嫌欺诈的商业行为,如何管不了呢?让“明胶虾”大行其道却“检测无门”,不过是推诿扯皮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