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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中央集权制为何没成共识

发布时间:2012-02-15 06:5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四、一大前后关于组织原则的争论议题是“中央集权制”

  既然“民主的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概念分别于1923年5月、1924年1月才在中文文献中出现,如何理解相关资料中关于一大前后党内就“民主集中制”原则展开的争论呢?

  大量资料证实,一大前后党内确实发生过关于组织原则的争论。据张国焘回忆,一大争论的“第四个问题”是“组织问题”。“我们主张要有严密的组织,要有中央,指挥各小组,要有纪律,要民主集中制,反对自由联合。当时情形与现在不同,都不愿守什么纪律,听什么命令。特别是陈望道一类的人,说到命令,非特别反对不可。”(《张国焘关于中共成立前后的讲稿》,《百年潮》2002年第2期。)

  进一步而言,关于党内组织原则的争论,揆诸史实,笔者认为其内容是“中央集权制”。

  根据张申府回忆,正式建党前的各地党组织“是一个松散不严谨的组织,只是互相认识的朋友的组合而已”(﹝美﹞舒衡哲:《张申府访谈录》,李绍明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页。)。因此,陈独秀很可能希望通过中央集权将大家集中、统一起来。他认为“权力集中是革命的手段中必要条件”,如果迷信“绝对自由,自由退出,自由加入”,必然导致革命势力成为“一堆散沙”,“劳动团体底权力不集中,想和资本阶级对抗尚且不能,慢说是推翻资本阶级了”。(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无政府主义批判》第1集第4册,沈阳出版社1981年版,第14、21页。)

  陈独秀不仅有集中、统一的想法,而且还准备付诸行动。据李达回忆,1921年2月,陈独秀起草了一个党章,主张党组织采取中央集权制。李汉俊认为陈独秀要党员拥护他个人独裁,因此也起草了一个党章,主张地方分权,中央只不过是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参见本社编《一大回忆录》,知识出版社1980年版,第15页。)在此情况下,陈独秀做出了让步。一大召开前,他在广州匆匆起草了一个关于党的组织和政策的四点意见,其中包括实行“民权主义之指导”(关于这四点意见,学界多将其记述为:“发展党员”、“民主主义之指导”、“纪律”、“慎重发动群众”(叶笃初:《中国共产党党章史略》,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页)。但是据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最初的文本见1928年京师警察厅编译《苏联阴谋文证汇编》,分别是“一曰培植党员;二曰民权主义之指导;三曰纪纲;四曰慎重进行征服群众政权问题”(沈云龙主编《苏联阴谋文证汇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3编第41辑,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第768页)。笔者采用了后者的说法。)。“中央集权制”没有成为全党的共识。

  由以上可知,“中央集权制”先于“民主主义的中央集权”出现,且两者不同义,前者并非“民主集中制”的不同表达方式。“民主集中制”亦非俄文或英文的直接汉译,而是由“民主主义的中央集权”、“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权”、“民主的集中制”等译名演变而来的。“民主集中制”的早期含义,还可以从国民党改组时期确立的组织原则窥出端倪。在国民党一大上,胡汉民所作的关于“纪律问题案”的说明指出:“大会以为国民党之组织原则,当为民主主义的集权制度。”他进而阐述:“每一党员既有应享之权利,亦有当尽之义务。参与党内一切问题之决议及党外政策之确定,选举各级执行党务之机关,此其权利也。此等全党党员参与共同讨论决议及选举之制度,即所以保证民主主义之实行。讨论既经终了,执行机关既经议决,则凡属党员,均有遵守此等决议案或命令并实行之之义务,此即所谓政党的集权制度。”(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37-38页。)由于鲍罗廷、陈独秀等共产党人在国民党改组中起到重要作用,此原则也可视为这一时期共产党人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一些学者认为,将“民主集中制”理解为民主与集中的对立统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时出现“民主不足、集中过度”弊端的主要原因,建议将“民主集中制”还原为“民主的集中制”。然而“民主集中制”形成数十年,已然成为更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话语了。

  〔作者何益忠,华东政法大学政治理论部副教授〕

(作者:何益忠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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