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朽人间骂未消”
——杀害李大钊的刽子手的下场
(作者简介:尚金州,辽宁大连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6级博士。辽宁社会科学院地方党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共党史与东北抗战史。)
1927年4月6日,北洋军阀的末代皇帝——土匪出身的奉系“胡帅”张作霖,在英、日等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下,悍然践踏国际公法,派军警搜查驻北京的苏联大使馆及其附属建筑,破坏了当时正在苏联大使馆西院旧俄兵营中的国共两党北方组织,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等60余名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成员不幸被捕。在狱中,李大钊和他的战友们横眉冷对,奋勇抗争,同帝国主义和反动军阀进行了最后的战斗。
与此同时,蒋介石“密电张作霖,主张将所捕党人即行处决,以免后患” (1927年4月29日《晨报》),张宗昌急电张作霖:“巨魁不除,北京终究危险”(张次溪《李大钊先生传》),青年党头子曾琦无耻地向张作霖献计,力主“处以极刑”(张次溪《李大钊先生传》)。28日,奉系军阀不顾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指派“安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长”何丰林为主席法官,颜文海、王振南等为法官,于上午11时在“京师警察厅总监”陈兴亚的客厅中进行了“军法会审”,经过仅70分钟的“法律”过场后,即于12时10分判处李大钊等20名革命志士死刑。12时30分以6辆警车将李大钊等押至西交民巷“京师警察厅”看守所行刑。由奉军宪兵队营长高继武(以后下落不明)监斩,血腥的屠杀自下午2时起一直持续至5时。面对刽子手的屠刀,李大钊和其他同志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李大钊三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连续受刑3次达40分钟,“神色不变,从容就死”(1927年4月29日《晨报》)。
20位烈士中的唯一女性、国民党左派妇女领导人张挹兰最后一个就义。当她在暮色中走向绞架时,敌人犹存幻想,对她说:“现在还来得及,他们都死了,没人知道”,张挹兰一言不发,继续前行,站在绞架下大喝一声:“行刑吧!”在为中国革命献出宝贵生命时,20位烈士中年龄最大的李大钊距38周岁尚有半年。
“杀人者终必覆灭”,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迎来了李大钊预言的“青春中国”。在胜利的时刻,党和人民更加怀念用鲜血和生命开辟道路的李大钊等无数革命先烈,誓言为烈士报仇雪恨。党中央决定将李大钊被害案作为镇反肃反的第一号重点案件,指定彭真和罗瑞卿负责查办。罗瑞卿在中共中央直属各机关、中央国家各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和人民解放军驻京部队干部大会上的报告《我国肃反斗争的成就和今后的任务》中指出:“运动查出了十万多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其中已经混入党内的有五千多名,混入共青团内的有三千多名。有不少反革命分子是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刽子手,这样的反革命分子在中央国家机关就查出了二百二十多名,杀害李大钊、陈潭秋、毛泽民、李兆麟、罗世文等同志的凶手,迫害方志敏、王若飞等同志的特务、反革命分子,都被清查出来了”。(《学习》杂志1958年第1期)
然而,新中国成立时距李大钊等被害已22年,奉系军阀覆灭后,杀害李大钊的刽子手们纷纷投靠蒋介石,继续为非作歹,抗日战争爆发后,其中一些人又卖身日寇沦为民族败类,对祖国和人民犯下了新的罪行。抗战胜利和新中国成立后,他们自知罪不容诛,纷纷化名隐匿。茫茫人海,何处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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