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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职官员复出何以无视政策底线

发布时间:2012-02-13 07:00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原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和原副区长徐孙庆,日前均已悄然复出。2人均在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被撤职。据喀什地区消息,1月9日,喀什地委书记程振山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关于任命张仁良为喀什地委副书记的通知。同月10日上海国资委官网公布:徐孙庆任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月7日《天山网》)

 曾有学者总结,近年,被问责官员几乎100%复出,免职、撤职如带薪休假。地方出现突发事件,政府官员被高调问责,冷却一段时间后悄然复出,民众舆论哗然,无奈被一句“复出符合相关规定”的轻松回应噎得无话可说。循着这一铁律,公众对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早已见怪不怪。然而,对于上海两位官员的履新,有一点还是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犹如骨骾在喉,不吐不快!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这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设立的硬杠杠。《公务员法》更是明文规定,撤职处分有效期间是24个月。静安大火发生在2010年11月,官员被问责的时间却是2011年6月。两位官员被撤职半年后即复出,问责的严肃性何以体现?广大民众情何以堪?!

 被问责官员复出无视政策底线,关键还在干部制度的设计不合理。长期以来,选拔任用党政干部讲的是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但实际情况是,民主往往成为集中的牺牲品。干部任命都是上级说了算,群众举手不过是走过场。即便是如此,能够举手的也不是一般群众。张仁良的新任命就是最好例证。

 问责要严肃,复出更要慎重,公众才会信服。不管被问责者能力有多强,不管被问责者的复出多么必要,但政策红线决不能失守。官员复出必须要正大光明,要让民众看得清楚明白并且说话算话。

  文杰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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