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代表陈宗文连同其他10名代表建言,领导干部尤其是省市领导应带头休带薪假以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顾虑。(1月18日《广州日报》)
对于代表们的这种呼吁,不少人很不以为然,甚至颇多嘲讽。但细细想来,我却还是要说:“领导带头休假”真的别当笑话听。
我国企事业单位偏重对加班工作的激励,而缺少对休假权利的保障,是好些地方“休假权”有名无实的症结所在。当主动或被动地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被普遍地视作“讲奉献”、“顾大局”时,又有多少人敢拿着《劳动法》较真,去挑战“加班光荣”的潜规则呢?
对于许多方面的事情,我还是比较认同“国情说”的。所以,要确保劳动者的“休假权”,“领导带头”应有一定榜样作用。当然,休假权是法定权益,“领导带头休假”,更准确的说法,应是“领导带头守法”。当领导干部先把自己的“休假权”,明白无误、毫不走样地实行起来之后,下面人蛰伏已久的“休假意识”,还怕不会被迅速“激活”吗?□司马童(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