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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领导不以矫情的理由“带头休假”

发布时间:2012-02-08 06: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省人大代表陈宗文联同其他10名人大代表建言,领导干部尤其是省市领导应带头休带薪假。陈宗文称广东省直机关大部分公务员存在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疾病,应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带薪休假,以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顾虑。(《广州日报》1月18日)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休假既是一种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责任。一般来说,大多数领导干部觉悟高、自觉性强,工作热情高涨,常常上班上着上着就容易“忘我”,长此以往,健康欠佳,有群众都看不下去了。人大代表想人民所想,上书建言领导干部带头带薪休假,以期产生示范效应,从而改变全社会“超时工作”的状态,这未必不是一件大有裨益的事情。

然而,在我们有着“让领导先走”传统的这个社会,突然提出专门保障“领导权益”的建言,难免会令不知情的民众多有不爽。从代表们的说法来看,让领导“带头休假”的理由似乎有点吊诡且无厘头:比如“广东省直机关大部分公务员存在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疾病”一说,其实这算不上公务员群体的“专属病”,应该是所有办公室人群的“通病”,那代表们何以对更广大的白领阶层的生存状态视而不见,而只选择性关注领导们的“三高”呢?

再比如,“鼓励和支持公务员休假,以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顾虑”,这显然是陷“领导”于不义,为什么领导不休假,基层公务员就“不敢”休假呢?究竟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大,还是领导授意的情绪大?更大的纠结还在于,领导们休假与机关公务员的亚健康状态有直接联系吗?一年的带薪假也就几天,但“三高”症状却主要是长期不锻炼、脂肪等摄入过多造成的,真要解决健康问题,不如带大家定期跑跑步、做做体能测试。

带薪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可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诸多调查表明,一半以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大都没有落实带薪休假要求。真要解决“领导休假权”,不如放在更宏观的“劳动者休假权”视野下求解,不然,就算优先解决了“领导休假权”,有觉悟的领导估计也不大好意思“先休假起来”。其实,早在七八年前,南京、河南等地政府部门就曾专门发文,倡导“领导应带头休假并鼓励支持职工休假”,遗憾的是,正常的休假氛围还是很难实现。这仅仅是领导不休假的问题吗?

“休假风气”说到底是权益落地的能力问题,领导也许是不想休息,但更多公务员或其他劳动者还是想歇一歇,但是,用人单位的“脸色”会好看吗?劳动监察部门会出来为之撑腰吗?后顾之忧太多,休假自然就成了纸上画饼。

也许,只有民众先休假,领导才好意思休假吧。邓海建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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