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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家庭”评选不能制造不和谐

发布时间:2012-02-06 10:28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已陪伴全国人民半个多世纪的“五好家庭”,在京更名为“和谐家庭”。记者从北京市妇联获悉,“北京市和谐家庭指标体系”已制定完成。除将“五好家庭”的所有指标全部纳入“和谐家庭”之外,还加入了不少“时髦”新标准,如“家庭主要成员经常上网,家庭藏书量300册以上”;“经常有旅游、聚餐、购物等家庭活动”、少开车、洗脸洗菜的废水拖地或冲厕所等。(2月3日《新京报》)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对“五好家庭”的名称及评选标准、评选体系、评选程序等进行一定的修正和完善,本身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关键是,评选的标准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不能人为地设定门槛,将一部分人群排除在评选范围之外。

 北京市制定的“和谐家庭”评选体系,从表面上看,与时俱进了,时髦了,新潮了,似乎跟上了时代发展的步伐。但实质上,已改变了评选的初衷,异化了评选的目标,激化了评选的矛盾,使评选本身变成了一种“不和谐”。

 如家庭主要成员经常上网、家庭藏书量300册以上,经常有旅游、聚餐、购物等家庭活动,少开车等,单从这些指标本身来看,自然是文明、进步、和谐的标志。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却是富人与穷人的“分界线”。按照这样的指标体系,北京市524.9万户家庭,将有相当一部分被挡在了评选大门之外。如果将这样的指标体系放到一些欠发达地区,多数家庭将不能参加评选。如此,这样的评选还有多少社会性、群众性和普遍性呢?

 众所周知,无论是评选“五好家庭”还是“五好文明家庭”,抑或“和谐家庭”,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评选,改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提升社会文明度。以物质标准将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挡在评选范围之外,就等于向社会暗示,“穷人”是不讲文明、不要和谐、不想进步的。这样的结果,不是人为制造穷人与富人之间的矛盾吗?不是人为地让穷人“仇富”吗?

 虽然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生活条件、不同的社会环境,对“和谐”及“和谐家庭”的理解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不会有太大的变化。那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关系融洽、为人处世要文明礼貌、对他人要懂得尊重、对社会要有爱心、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对社会道德要有敬重之意、对物质追求要保持平常心。如果将物质条件凌驾于其他条件之上,就不可能真正体会到温馨、温情、和美、融洽对家庭和谐的重要,也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和谐家庭”。

 也正因为如此,北京市制定的这些“和谐家庭”新指标,不利于“和谐家庭”的评选,也不可能评选出真正具有公信力的“和谐家庭”,更别说发挥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作用了。谭浩俊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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