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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2-02-05 06:54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北京市7500多家社会组织的12万名专职工作人员,将拥有一套独立的编制体系。其人员编制和工资起薪等将由政府部门来核定。(2月1日《京华时报》)

 看到此篇报道,笔者感到疑惑,赶紧查了一下资料。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群体,有广义、狭义之分。报道中所指的社会组织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三类,类似于人们常说的“非官方组织”。

 政府为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为之建立一套独立的编制体系自有道理。想当初,郭美美炫富,产生了“蝴蝶效应”,掀起了一场暴风骤雨,把红十字会压得喘不过气来。郭美美拐了十八道弯方和红十字会有点关系,但却让红十字会“大病”一场,说出的话也有气无力,为何?就因为她是否是红十字会的人、是否和红十字会有关系,在寻常百姓看来有点说不清道不明。

 社会组织需要政府的扶持。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40多万个,活跃在教育、卫生、环保、扶贫、灾害救助等各个领域。社会上许多事情需要社会组织来运作,这些组织从某方面来说也是在为政府服务,因此,政府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这些组织运作得好不好,能否持续发展下去,表面上看与政府关系不大,但实质上,人们追究责任时,想发泄怨气时,总把矛头指向政府。因此说,政府对社会组织适当地扶持,加强对它们的管理,也是应该的。

 将社会组织纳入编制并不等于又养了一批人,因为届时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工资将与社会组织“效益”、项目运行情况、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等相关联,且它的编制是灵活的。把社会组织利用起来,对维护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局面是有益的。

 根据我国国情,在目前阶段,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为它们制定一套专门的编制体系应该说是必需的,可谓刻不容缓,否则有些社会组织将难以持续。

  赵晖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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