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就有专家学者指出,我国的行政成本不但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而且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25%。时至今日,这一状况仍未见好转。因为,我国不仅有着庞大的行政机构,还有着令世人瞠目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无论从法理讲还是从现实看,“嘴上腐败”都应尽早入罪。(1月31日《人民日报》)
“嘴上腐败”可能很多人不以为然,以为一张嘴皮能有多大能耐。每年我国三公消费超9000亿,单是公款吃喝就要每年花费3000亿以上,几乎相当于普及全国校车的经费。可惜普及全国校车在很差钱下十万火急,公款吃喝消费浪费仍在一泻千里,这不是给物质文明抹黑是啥?
“嘴上腐败入罪”民声如潮,立法部门在各种阻力下一直选择“沉默”,就像官员财产公开立法屡屡流产那样,致使腐败“香火延续”。当立不立、当断不断、当罪不罪是我国立法的一大短板。立法跟进是反腐的利刃,立法滞后是反腐的“呻吟”。醉驾入刑一实施,全国醉驾立马减少一半;“嘴上腐败”入罪,全国“嘴上腐败”立马会大幅下降;该刑不刑不仅是另类的赖政、懈政,也是对民意的搁浅。
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克宁提案将“公款吃喝定罪”,民众、舆论推波助澜,不知什么原因立法部门“兵马未动”,“嘴上腐败”不入刑,吏治监管难到底。2009年舟山市法院首次将“公款吃喝视为贪污论罪”震动很大;但因法无明律各地法院仍然不会效仿。在美国、英国、德国公款浪费入刑铁定,奥巴马总统掏腰包请客,德国总理把自己不小心掉在地上的面包捡起来再吃,都是“嘴上腐败入罪"的威力。我国“嘴上腐败入罪"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