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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工资门”事件的“门道”在哪

发布时间:2012-01-23 07:06  来源:国际在线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事实上,我们目前并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单位薪酬办法,租赁中心高工资,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京华时报》1月11日)

    一年多前,这事就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如今再次成为网络焦点,不过是一样的喧嚣、一样的批评、一样的诅骂。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只有看出“门道”,我们才能找出问题的症结,才能对症下药。那么,“天价工资门”的“门道”在那里呢?

    监督真空是个最大问题。按理说,“天价工资门”事件并不特别复杂,当地审计部门及时介入审计就能及时纠正。现实相反的是,当地审计部门似乎充耳不闻,还有赖于网民将此事曝光在网络上,引发有关部门的重视;有赖于国家审计署不过万里来到深圳,对租赁中心进行专项审计。这充分说明“天价工资门”被曝露、被查清是个小概率的事情,因为,知情的网民毕竟有限,而国家审计署要是连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么一个小小单位也要自己亲自操刀,恐怕人员再扩充十倍也不行,他们是不可能事事都亲自调查的。

    事前监督如此难堪,事后监督尤让人不忍睹。审计报告指出,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如此看见,租赁中心不仅是违规的,而且还涉嫌犯罪了,涉嫌“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恐怕还得刑事追究。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没有人受到处理,更遑论刑事追究,相关部门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不用“反华媒体”来攻击,我们自己就惊讶于违法收益如此之高,而成本如此之低。

    高工资为何至今没有规章可循,也值得追问。审计报告显示,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当然,这是事业单位,比起一些央企而言,那还差远了。央企高管中,2010中国银行的詹伟坚以1101万的年薪夺得冠军,中国平安的张子鑫以1067万紧随其后。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国企,或是占用了财政资金,或是垄断了国家资源,或是享受了国家特殊政策,他们的薪酬上理应有所节制。然而,事实上,我们目前并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单位薪酬办法,租赁中心高工资,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天价工资门”还曝露出对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漏洞。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那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自有物业”从何而来,到底是不是国有资产,有无存在“化公为私”的现象,这理应要区分清楚。但是,有关方面对这些资产一直放任不管,任由漏洞大开,相信将所谓“自有物业”中饱私囊,集体瓜分的事件也不会在少数。

    如果不把这些问题解决,不怕网民们曝光,不怕审计署会不远万里来监督,在深圳其他单位,在其他地方的其他单位,“天价工资”事件仍然会层出不穷。(杨涛)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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