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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100爱心少?捐1000万爱心多?

发布时间:2012-01-10 07:00  来源:西安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1月3日《新京报》)

为“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奖项设100万元以上的捐款门槛,让很多热心于慈善的公众感到很刺眼、很刺心、很受伤。

其实,为“中华慈善奖”的入选设定捐赠门槛,这本身并无不妥,也是国际惯例。一方面是为技术操作的可行性,全国每年成千万上亿的捐赠者,如果评奖没有门槛的话,将是一项在技术上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必须设定捐赠门槛,获奖者自然要有一定的特别性和突出性;另一方面,这样的门槛也符合公平性,虽然爱心无大小,但捐款更多的人,当然应该获得更高的赞赏和更多的荣誉,以激励更大更多的善。

为慈善奖设100万元的门槛并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给慈善奖起的名字:“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四类奖项——为这样的奖项设定捐赠门槛,无疑会给公众传递一种“将爱心与捐款额绑在一起”的暗示:你的爱心有多大,跟你捐多少钱密切相关,捐得最多的人,就最具爱心。

其实这并非慈善总会的本意,他们设定100万元的捐款门槛,只是为了评奖的方便。关键问题在于,“最具爱心”这个名字给了多数人很受排斥感的负面想象。爱心无大小,只有100块钱的穷人,将这100块钱都捐出去了,跟那些拥有数十亿家产,捐出1000万的人相比,100块钱所蕴含有爱心,难道会比那1000万少?

以“最具爱心”来定义慈善,来命名慈善奖项,是这个慈善奖最大的败笔,也是引起公众最大反感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命名,本身违背了慈善的原则,取悦了少数“大客户”,而排斥了有爱心的、本该是慈善应该尊重的大多数。其实,中华慈善奖在设定奖项的时候,完全可以用其他的名字,比如就纯粹以捐款数来排名,或者叫“慈善贡献奖”——捐款越多,对慈善贡献也就越大,这不会引起误解。而叫“最具爱心”,用捐款多少去定义爱心大小,就让人很不舒服了。

当然,出现这样的败笔,不只是命名不妥的问题,这样的命名,可能反映了慈善组织的官员对慈善理解的存在偏差,或许他们本身就觉得爱心大小与捐款多少直接相关,并没有平等地看待公众的爱心。这样的观念投射到奖项的设置上,自然就是如今的结果了。这样的观念问题,不是改一个名字就可以解决的。公众最寒心的,也正在于此。(曹 林 原题:为爱心奖设捐款门槛让人寒心)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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