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民关注的镇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将从2012年2月1日开始施行。这个办法从总则、征收决定、征收评估、征收补偿、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规定了征收与补偿的主体、范围和原则,规范了征收补偿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征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统一了镇江市区奖励和补偿标准。(1月6日《京江晚报》)
这个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地方法规,显示了难得的规制刚性和民生温情,它的颁布实施,与古城镇江的现代化建设同步前行,必将助力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和城市的文明品格,使之迈上新台阶。
倘作比方,这个办法开始施行,犹似一出大戏徐徐拉开帷幕,我们这座城市的每个公民,无论是官场中人还是市井百姓,在这个舞台上都有各自的角色定位。只要人人各尽其责,展现自己的角色本分,整台大戏便会亮点频现,令古城增色。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工作,是一件难事。此事既要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也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利益,实现公利与私利和谐统一。在实施过程中,势必会有各方利益的矛盾与调整,乃至面临各方利益的博弈。近些年来,由于利益冲突,我国一些地方发生过多起野蛮强拆和所谓“暴力抗拆”事件。缘于此,国务院办公厅曾于前年下发通知,要求严格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以防恶性事件发生。由此可见,在我市实施此项新规的过程中,承担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此,应当强化责任意识,力履市府要求,力践民本理念,在力展其能的同时,行事周到,当好主角。负责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要处理好权与利的关系,摆正两者位置,严防公权力异化为少数人手中的逐利工具,在这方面,它们面临着现实考验。为此,必须强化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努力保持公仆底色,以期不负市府重托和市民期望。
一些市民可能成为房屋被征收人,而无论房屋是否被征收,全体市民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既是主人,应以主人翁的姿态,面对征收、拆迁和补偿工作中所遇的各种实际问题,在各自的角色位置上,依法按规说话做事,尽好公民责任。广大市民也理应拥有知情权,对于新规,报纸的新闻解读毕竟内容有限,新规文件还须从封闭的行政系统里走出来,走进政府网站和社区宣传栏,让它直接与广大市民见面。这样一方面可使市民了解各项具体规定,以利其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此项工作中的公权力使用进行社会监督。
屠龙之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