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誉为“智慧之眼”的武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正式开通,宣告遍布全市的25万个视频监控探头正式上岗。不少人有信息泄露的担忧,对此,公安机关表示,整个系统使用的是公安光纤专网,在建设之初就非常注重安全性,视频信息共享实行分层分级授权,严格保密。(2011年12月29日《武汉晚报》)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灯杆上的监控探头在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显示器——放在今天,卞之琳的《断章》或许可以这样写了。放眼望去,我们已经处于一个“无处不监控”的大网里。亚运会期间,广州全城拥有26.8万个摄像头;有“摄像头之都”之称的重庆目前已有30余万个摄像头,到明年底将达到50万个。
清晰度堪比电视直播、最强摄像头甚至可以“穿云破雾”、城市不再有监控盲区,警方对监控技术和密度的炫耀,既让犯罪分子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也让我们的安全感陷入一种复杂的情愫之中——喜的是密布的监控探头震慑了犯罪,我们得到了一定的公共安全与个人安全;忧的是或许有一天打开电脑时,一段疯传视频的主角就是我们自己。
地铁拥吻门、摸奶门……这些“前车之鉴”无需赘述,已是人尽皆知。而每一道门的背后,又何尝没听到相关管理者的信誓旦旦:监控探头不会泄露公民个人隐私。时至今日,武汉的公安机关仍在自说自话,无论是“光纤专网”、还是“分层分级授权”,听来依然让人难以放心。
据介绍,武汉25万个探头分三类。市级监控点5000个,用于覆盖主城区出城道口、跨江大桥等重要部位;区级监控点2万个,用于覆盖城市主要联通道和区级重要部位;第三类为社会监控点22.5万个,由社会单位按统一规划自建,其使用和入网方法为“本地储存、本地调用、按需接入”。粗略一算,第三类监控点约占总量的90%。即便我们相信由政府管理的市、区级监控点的探头能严格自律,那这些由社会单位自建的,归为商场、医院、车站、企业甚至个人管理的监控探头,武汉市公安机关又有多少警力、精力来保证它们不会成为这门那门的“策源地”?所谓“严格保密”又会不会沦为一句空谈呢?
事实上,监控一直是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秩序的要素。从出发点看,监控是为了让公众更安全,而不是要让大家陷入恐惧;从法律角度上看,监控应当是自由与安全中间的一个平衡点,而不是顾此失彼。显然,足以支撑这种平衡状态的,除了技术保障之外,更应在监控探头管理的制度设计上下功夫。
目前、重庆、长沙等地都出台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对哪些地方可以安装监控探头,监控资料如何保存、使用和销毁,监控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明确。这些经验无疑值得借鉴,而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