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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年关当敛关 警钟长鸣守廉关

发布时间:2012-01-05 09:44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党员干部节日“八个严禁” ,又一次给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2011年12月28日《 京江晚报》)

 每当年关,总有少数官员误把“年关”当“敛关”,大肆收受年礼,结果过不了“廉关”。纵观腐败官员落马的轨迹,其中为数不少都是栽在节日收礼上。据报道,江苏省某部门民爆船舶处副处长庄爱萍分管全省“民爆”心里却藏着“炸药包”。逢年过节,企业不进贡,她就找茬“轰”你一炮。几年时间,疯狂受贿70余次,金额达4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湖南监狱管理局局长受贿1700万,去年12月13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再往前追溯,河南省西华县原书记栾蔚东,受贿330多万,中秋、春节节礼就达80多万。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任职4年,收礼多达几百万。年关腐败屡禁不绝,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有三:一是认识产生偏差,认为逢年过节,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坦然待之。二是思想放松警惕,以为亲朋好友及下属,只是联络感情,不会另有所图。三是侥幸心理作怪,心想年关年关,又有谁人监管?

 由此看来,对于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年关是一道坎,要过好这道坎,就要牢牢把好“廉关”。节日腐败,不能不防。我们要从三方面做起。一是及时提醒。不妨给每个干部发一条反腐倡廉短信,警钟长鸣。二是权力下移,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领导围着群众转,杜绝向上行贿。三是强化监管。如今各种购物卡、贵宾卡泛滥,涉及大小商场、超市乃至休闲娱乐场所。虽然中央下决心整治“腐败卡”,但各地若不采取严厉措施监管,必然滋长年关腐败。

 当然,防止年关腐败,主要靠干部自律。但愿为官者能以那些栽在节日腐败上的贪官为戒,莫把“年关”当 “敛关”,警钟长鸣守“廉关”!

(作者:赵怀德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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