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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也需“紧急避孕”

发布时间:2012-01-04 07:00  来源:广州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购买紧急避孕药须实名,有网友质疑这可能泄露公民隐私。(2011年12月28日《厦门日报》)

 忽如一夜春风来,东南西北“实名”开——手机实名制、大额购物卡实名制、火车票实名制、微博实名制……实名制俨然成了解决诸多问题的“万能钥匙”。

 实名制,作为一种制度规范,有普适性,更有局限性,甚至有危害性。不同领域,不同问题,不同情况,一刀切实名制恐怕“hold不住”。更何况,公民拥有匿名权,匿名权是公民隐私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保护公民隐私方面尚未达到“百无一漏”的境界,滥用实名制,并且强制执行,就是无视公民隐私权利,以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剥夺了公民隐私权。如果说,实名制是块“好钢”,那也只能用在“刀刃”上,用错了地方就会适得其反,这是常识。

 实名制也需要“紧急避孕”。实名制似乎呈爆发泛滥之势,“早产”、“超生”是很危险的。与此同时,要营造一个有利于实名制发挥效用的环境,抓紧制定并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让个人信息与隐私不会因为实名而“曝光”,不能实名制突飞猛进,而个人信息保护停滞不前。最后,请允许我实名呼吁:对个人信息保护再重视一点。(王旭东)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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