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茂名市公安局局长倪俊雄因“卖官”落马,向其买官的公安局副局长李天福贪污受贿一案随之被牵出。28日,李天福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控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三项罪名。(2011年12月29日《羊城晚报》)
贪官落马,总会留下几句狂言乱语,这位原茂名市公安局局长倪俊雄也不例外,他说,当地公安局逢年过节请领导吃饭、唱K、送土特产是惯例,自己也是担任信宜市公安局长之后经人提点才开始套现公款用于“哄领导开心”,所用公款事后均向财务提供了发票,不能算贪污。不能说,套现公款哄领导开心不算贪污这样的逻辑没有道理,因为一方面可能这是一直以来的潜规则,另一方面也算是用在领导身上,花在领导身上,也可以不算是贪污,像“三公”消费,许多不也是用在招待领导身上的?
值得探讨的就是“哄领导开心”,在乌纱帽由领导定的现实背景下,下级想要升官,自然要有“哄领导开心”的本领。如何才能哄领导开心?说起来也是简单,就是投其所好。领导喜欢女色,就送女色;领导喜欢毒品的,就送毒品。12月23日,湖南湘潭“黑老大”欧建及其众多团伙成员受审,众多案情得以披露。从1989年开始,欧建开始经营电游赌博、地下赌场,并受某些官员庇护非法获利。欧建为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多次利用毒品、女色对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亚斌进行贿赂。不管如何哄领导开心,前提得要有钱。钱从哪里来?要么是自掏腰包,要么是公款埋单。很多时候,自然是后者。正因为有着如此扎实的现实基础,才会有“哄领导开心”不算贪污的说法。
“哄领导开心”有两个问题必须厘清:其一,哄了哪些领导。这需要贪官交待。哪些领导接受了贪官的“进贡”?这些领导不被揪出来,估计还会让下级“哄”;其二,被“哄”的领导给了贪官什么好处?为贪官做了些什么事?估计办的事也是违法的。要不然,凭贪官的本事,也用不着付出代价。
在乌纱帽不被老百姓掌握的现实中,“哄领导开心”可能会被一直潜规则着,什么时候官员转到要“哄”老百姓开心了,或许连贪官也很罕见了。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容不得任何沙子的。作者:王军荣 原题:“哄领导开心”的两个问题需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