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一对L姓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富商夫妇最终找来两位代孕妈妈,再加上自身共3个子宫采取“2+3+3”队形,在去年九十月份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目前,这个家庭共雇用11个保姆照料八胞胎的生活起居。对此,专家表示中国明令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八个小生命无辜可爱,他们带给我们的冲击也足够“给力”,一连串的问号随之而来:他们为何能突破代孕禁区成功降生?就是因为有个富爸爸?长大后,他们会不会无法冲破“到底谁是我亲妈”的困惑?还有多少他们这样的N胞胎……
质疑
有票子就可以多生 代孕为何没人去查
“八胞胎”事件背后,却有着我们众多可以诉说的“典型”。如违反计划生育,的确,“八胞胎”似乎乃一次所“生”,可却有三个母体,自然有违反之嫌;而其“久婚不孕”,通过国家明令禁止的“代孕技术”,显然又是违法之举。只是,让人疑惑之处在于,何以一年了,也无人发现更无人监管?须知,八胞胎的传奇,早已有“广告代言”和“众多宣传”。即便如此,职能部门依然无动于衷,这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围观,不是对财富的斤斤计较,而是对有钱者为何能通吃的一种“担忧”。的确,“主角”是富商,可是,富商便可无视所谓的法律吗?连职能部门都管不了或不敢管吗?这显然非正常社会秩序所有。
自然,从图片来看,八个小孩是可爱的,也是无辜的,本来,按着人道情怀,我们不该在此时发难,但是,公平与正义,从来都不该被任何的理由与借口所践踏。孩子无辜,但富商不无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显然是对法律的无视,其底气,必然来自于其浑厚的经济实力,抑或,还有些钱权勾结的魅影。不然,八名孩子怎可能上户口?其代孕为何没人去查?这些问题,才是真正的核心所在,也是必须弄清的真相。
我们不妄下断语,但也不能放弃追究“任何的可能”。毕竟,钱权僭越的风险,永远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任何现实的豁口,都可能闪现钱权当道者的魅影。当富商可诞生“八胞胎”的神话,我们无动于衷,亦无所作为,一旦这成为一种“可容忍的境况”,那代孕违法、违法计划生育等行为,都将成为一种“习惯性动作”,而所谓的法律威严与公正,也早已被践踏在脚底下。(龙敏飞)
评判
开了整个社会的玩笑
八胞胎背后的隐情给社会开了一个尴尬又纠结的玩笑。这八胞胎的出生不是人类伦理道德与繁衍生机孕育出的爱的生命。相反,这八胞胎是建立在金钱物质堆积,与冲破传统伦理道德后一个社会畸形意识形态下的产物。借助现代高科技的人工受孕技术,出高价雇用了代孕母亲,这是高科技与高投入产出的一个“含金量”十足的产物。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既然是国策,作为公民我们就必须要严格执行。 但是,在一些地方中我们很容易见到这种局面,有钱人照样超生,照样多生,没钱人委屈地喊“生不起”。中国未来的计生政策如何调整,我们是不是应该多考虑些生命本真的问题。还有“代孕生育”。八胞胎不是一个妈妈的产物,是很多个妈妈的产物,这些妈妈不是为了爱,是为了获取高额暴利。于是,非法代孕正在形成一种产业链条。
人类伦理道德下的生命繁衍生息是建立在情感和爱的基础之上的,但是今天这八胞胎的诞生是脚踩着金钱,践踏着社会伦理道德的畸形产物。越来越多的富人通过这种途径来“生产生命”,越来越多的世俗女子甘愿为了金钱充当生育工具。八胞胎带来了欣喜,也留下了更多纠结与反思。政府职能部门必须着手管理这种日益严重的社会畸形现象,遏制这种丑行。人工受孕等高科技技术只能用来造福不孕不育的患者,而绝对不能成为“生产工具”。至于,如何完善我们的计生政策,如何确保生命的本真,维护生命的尊严以及坚守社会伦理道德则是我们整个社会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程奎星)
分析
对社会的三大挑战
首先,是对我们传统伦理的挑战。比如对“生母”的理解,就会产生偏差。以前,我们一般认为“生母”就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母亲。可是,现在呢?未必。因为“代孕”技术的出现,把自己“生”下来的人未必就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母亲。拿“8胞胎”的生产来说,从生育行为上,他们有着3个不同的“亲生母亲”。这种伦理观,能不能被孩子和社会接受,确实需要经受时间的考验。
其次,是对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挑战。我们知道,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对于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特殊情况除外)。显然,广州的这对夫妇先后生产下8个子女,明显违背了我国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而且,我国法律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按照这样的标准,这对广州夫妇交纳的社会抚养费可能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目。当地计生部门能及时调查监督处理吗?
第三,是对社会公平的一种挑战。我们不免担心:“代孕技术”会不会成为有钱人的游戏?只要有钱,富商们想生几个就生几个?这显然有违社会公平和正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医疗机构对生殖辅助技术应用的监管明显落后。2003年10月1日颁发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对试管婴儿的一些具体操作相当模糊,监管难度增大。(刘丽娜)
延伸
辅助生殖技术 应有伦理规范
在我国历史上,生育文化大约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原始生育崇拜阶段、传统生育文化阶段、现代计划生育阶段和人工科技生育阶段。“辅助生殖技术”可以帮助不孕家庭获得自己的孩子,也使人类有能力选择优良基因生育后代。然而,人工生殖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看到其贡献时,也应该理性地认识到其操作风险,及其对社会、文化和人类长远利益的威胁。以这个广州富商生育“8胞胎”为例,其操作过程就存在许多有违道德伦理甚至法律法规的地方。
首先,聘请代理孕母是在将人体工具化,有违法嫌疑。“代理受孕”将代母的子宫和身体工具化或商品化,令女性器官沦为制造、加工婴儿的机器,这是对母职的价值与意义的否定,也是对人性的亵渎,是技术的滥用、异化和迷失。正如有人所认为的,“代理受孕”是一种在男权和医学双重的父权体制下,强势阶层对弱势族群妇女的剥削。正因为如此,西方各国(如英、法、德等)均颁布法令禁止代孕母亲。我国2001年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也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其次,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孕育8个胚胎存在规避计划生育的嫌疑,而其商业化倾向也容易带来价值观的扭曲。
在人类科学发展过程中,现代技术所负荷的工具理性不断膨胀,而技术中的人文关怀却无法彰显。现在,一方面,辅助生殖技术被当作了一种工具,其“为人的”价值理性被搁置;另一方面,通过隐性的商业化,辅助生殖技术的经济价值被不断挖掘出来,这种对人工技术的“滥用”, 不但有违自然法则,也极容易鼓励“金钱可以买到任何服务”、“有钱人更适合繁衍后代”等扭曲人性的价值观。(萧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