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楠与同学说话间骂了邻班梁老师一句“彪子”,被梁老师要求道歉。虽然父母委曲求全,提出在全校师生面前公开道歉,仍未获同意,只好按照梁老师的意思,花260元在报纸上登了一份公开道歉信。(12月13日《大连晚报》)
按梁老师说法,此举是为了“维护老师尊严”。但如此决然的对犯错的孩子说“不”,对孩子一点宽容心也没有的教育方法还谈何“尊严”呢?在笔者看来,从老师到学校,对孩子身上出现的缺点、错误要通过引导和教育及时纠正,如果对于一个孩子偶尔的道德失误,成年人不是耐心教导,而是“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那就是比孩子的过失更错误。写到这里,笔者想起陶行知先生为违纪学生发糖的故事
陶行知当小学校长的时候,有一天,陶先生看到一名男生用砖头砸同学,遂将其制止,并让他到办公室等候。陶回到办公室,见男生已在等候。陶掏出一块糖递给他:“这是奖励你的,因为你比我按时到了。”接着又掏出一块糖给他:“这是奖励给你的。我不让你打同学,你立即住手了,说明很尊重我。”男生将信将疑地接过糖果。陶又说:“你打同学是因为他们欺负女生,说明你有正义感。”陶遂掏出第三块糖给他。这时男生哭了:“校长,我错了,同学再不对,我也不应采取这种方式。”陶又掏出第四块糖说:“你已认错,再奖励你一块,我们的谈话也该结束了。”面对肇事者,陶先生“反其道而行”,他在整个过程中表现的一个个“闪光点”,充分体现了他对学生人格的尊重。没有批评,没有斥责,没有让学生写一份检查,更没有唤其家长来校“共同教育”,却产生了理想的教育效果。和那些“疾风暴雨”似的教育方式相比,哪个更有效?答案不言而喻。
当面对犯错误的学生时,是首先考虑到维护他们尊严,还是动辄穷追猛打,将他们逼上没有退路的绝境呢?联想起近几年上演的一出出因教育方式不当而引发的校园悲剧,哪一幕不是与此有关?对于走在成长道路上的学生来说,老师应该明白,有意或无意犯下一些错误属于正常现象。因此,对待犯错误的学生,当考虑做出怎样的处理时,不妨先想一想陶行知先生的“发糖教育法”,也许会做得更好些。马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