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醉酒驾公车交通肇事,将阳某父子2人撞伤,事后李富得被免职。为此,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该副局长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尚未归还。据知情人介绍,临桂县住建局打报告给县政府,建议县财政拨付133万元给县住建局帮李富得垫付赔偿款,再由住建局负责追偿。报告得到了时任临桂县长彭代元(现任临桂县委书记)的签字同意,彭代元在报告上签字“因情况特殊,先行分期拨付,春节后上会通报一下”。(12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在全国上下重拳出击整治酒驾的大形势下,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的李富得,依然肆无忌惮地醉酒驾公车,以至于最终酿发惨剧。对于这样一名官员,不仅应当受到党纪政纪的严惩,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当以其醉驾肇事为“突破口”,彻查这名官员平时在工作、作风等方面是否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然而,令公众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广西临桂县财政部门居然挪用公款为醉驾肇事的问题官员来进行“埋单”,这赤裸裸地暴露出当地财政管理存在的严重漏洞,同时,也反映出当地政府对于问题官员的大加纵容。
官员在醉驾肇事后可以挪用公款来进行“埋单”,那么,老百姓在肇事之后又该拿什么来进行“埋单”呢?而更为令人感到费解的是,垫付公款为醉驾肇事官员进行“埋单”,竟能获得当地政府主要官员的签字同意,大笔一挥动用公款替醉驾肇事的官员来“摆平”问题,那么,这样的“一把手”是否还存在着在其他方面大笔一挥挪用公款的问题呢?按理说,财务管理有着十分严格的制度,无论是政府领导,还是财政部门的相关人员,本该恪尽职守、严格把关,真正做到每一笔钱都管好用好。可是,当地方财政能够动用大笔公款为醉驾肇事的官员来“埋单”时,那么,很显然,当地的财政管理势必存在着严重的“破绽”。对于上级有关部门来说,当应以财政拨款替醉驾肇事官员“埋单”为反腐线索,不仅要彻查醉驾肇事的李富得究竟有着怎样的“保护伞”,而且,还应当对临桂县的财政管理等工作展开深挖细究。
陈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