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一所民办小学发生了一起班主任在课堂上要求学生们互扇耳光的变相体罚事件。当事班主任称自己是为孩子们好,并表示“我又没有动手打他们。”
(12月19日 新华网报道)
一句“我是为孩子们好”,暗藏着个人主义姿态的教育专权,一句“我又没有动手打他们”更是一种耍赖心态,殊不知这种变相的体罚,比她本人打学生后果更加严重。让学生互扇耳光,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和侵犯。
体罚作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种现象,不止一次被呼吁和要求禁止,但依旧成为“不打不成才”的绝佳借口,师德师风日益沦丧其中。一些教师的个人主义色彩极大,将个人意志强加其上,企图控制学生的自我发展路线,最终导致师生地位的失衡。而体罚更是一种侵权行为,将学生个人的健康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侵害殆尽,如此变相体罚,早已不是简简单单的体罚,终将在孩子们心灵上烙下深深的印记。
教师的个人素质和涵养是学生的模范,倘若教师个人无视负面影响,体罚、抽烟等恶习现于课堂,耳濡目染中,也会在学生意识中埋下隐患。近年来,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都或多或少出现师生冲突,归根结底与教师的个人素养参差不齐不无关系,学校应该把好关。
报道中被打学生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愤懑之余更是反思,老师为何不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倘若被打的是自家孩子,又于心何忍?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更是一种养成教育。故此,对学生还是斯文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