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小选、刑警支队党委成员张建岳、民警尤益民等人最近举报河南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王文海(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称王文海曾在1998年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南方某报的记者纪许光在采访此事之后,手机却被该厅某副厅长充了数千元话费。令纪许光十分郁闷的是,中国移动告诉他,“话费不能退。”纪许光很无奈,看来“要自己掏腰包去还他们”。
(12月22日《黑龙江晨报》)
假如这位司法厅长自认行得正,坐得端,自己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把柄捏在别人手里,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千方百计地阻挠下属对其所作的举报,更指使他人对欲采访此事的媒体记者采用往其手机里打入几千元“话费”的新型行贿方式封口呢?聪明反被聪明误,“此地无银三百两”实在是一着笨棋。此招一出,无异于向人们明白无误地表明:我的身子确实不干净哇,有案在身!
将“手机话费”行贿事件曝光的记者纪许光,以自己的磊落行为堂堂正正地向天下人昭告:中国的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是坚持了自己的职业道德的,决不甘心成为少数腐败权贵欺骗人民、戏弄舆论的得心应手的工具,绝不可能为了一把金钱的嗟来之食而出卖人格和良心、辱没记者称号的起码尊严。新闻记者以报道和揭示新闻事件的真相为自己神圣的职责,若是为了一己的私利,而堕落成为帮助腐败势力掩盖事实糊弄百姓的马前走卒,则非但是一件可悲的事,更是替自己的职业生涯涂上了一抹可耻的污色。
不得不提一下那位勇于替有罪错在身的厅长出面,给欲揭真实情况的记者手机打入数千元“话费”曲线行贿的副厅长。倘是受人之托碍于面子不得不如此,那么,作为一省最高司法机构的负责副手,恐怕以“不懂法”来搪塞这知法犯法的卑鄙行径,不但骗不了任何其他人,就是骗骗自己也属无聊游戏吧。若是为了与上司抱团以谋取个人、家族和小团体的私利最大化,则此等做法对于理应对共和国法律高度负责的司法高官来说,就不仅仅是失职渎职了,而是一种明目张胆挑战法律的狂妄行为。
有道是:三千“话费”欲封口?执法犯法昏了头;记者敢于揭真相,人民利益唯所求!说真话办实事,是社会对所有成员的道德要求;但对所有官员和公务人员来说,却是务必遵守不得违反的铁打纪律,当然记者也必须循此要求行事。人们在对敢说真话的记者报以赞许目光之余,还在静观河南方面对此事的反应。该记者在微博中称,“河南方面已经有所动作。”相信这番动作,会是既顺民意也严格遵循中央有关反腐指示的正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