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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应严格问责机制

发布时间:2011-12-24 08:39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21日,国土部公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和处罚等环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下达后,国土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2月22日《新京报》)

 土地闲置所造成的资源浪费毋庸置疑,闲置的原因复杂多样也是不争的事实。

 这些年土地价格不断飙升,一些企业或是开发商蓄意囤积土地,用一些虚假项目做“诱饵”在拿到土地后,伺机加价转手甚至高价倒卖获取暴利,有些为了掩盖土地闲置逃避处罚,在拿到土地后或是建少量临时建筑打掩护,或是圈起围墙了之,而这些花费与土地价格飙升的收益相比充其量只是九牛一毛。《人民网》曾报道,去年,国土资源部通过清理,在全国范围内查处土地闲置2815宗,总面积达16.95万亩。这还只是局限于房产开发企业,如果再把其他一些企业闲置的土地加进去,这个数字可能更庞大。而另一组数据表明,广东的闲置土地占了全国的五分之一,最长闲置时间达到18年,最短的也有4年时间。

 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首先是当地政府执行制度不力,甚至压根就没有考虑对闲置土地的企业进行处罚或收回闲置土地。另一原因不外乎是双方的扯皮,政府认为企业土地闲置,而企业则强调政府部门没有对地表物进行妥善处理,办事拖拉,可以说,每一宗土地闲置中,都有扯不断理还乱的问题,在这些纠缠不清的矛盾中,土地一年年的荒芜,地价却在一年年飙升,浪费的是国土资源,“地主”最后还是赚的盆满钵满。

 实际上,笔者认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运行十多年来,修订固然重要,但要紧的是如何强化这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再严密的“处置办法”没有严格的执行落实,其实都是纸上谈兵,《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从1999年4月发布至今已有10多年,因土地闲置受到政府处罚或是收回的企业寥寥无几,报道中也说,有些土地的闲置是当地政府“默许”的,而因土地闲置政府官员被问责和追究的报道几乎从未见到。

 拟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处置环节和程序进行了完善,对土地闲置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笔者认为,还应当加强对土地闲置有规定无执行的处罚,明确责任,将其纳入对责任官员的问责体系之中。另外 ,对可能造成闲置的土地,还应当建立预防机制,以防止可能造成的土地破坏,总而言之,只有强化政府部门对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对土地闲置的监管职责,依法执法,不给土地闲置留有存在的空间和机会,才是杜绝土地闲置的根本所在。

(作者:朱永华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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