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即将开场,未及用餐的观影者自带食品赶场,却被工作人员挡在门外。从起初不许带进场,到同意进场却不许吃,再到频频有疑似工作人员进场“查看”……连日来,一对情侣在镇江万达影城的委屈遭遇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更为关键的是,这边影城不许消费者自带,那边影城却自己高价销售,如此鲜明对比,引发公众质疑。
然而,面对媒体记者采访,影城方面仅对个别工作人员的态度问题抱有歉意,却对公众一再质疑和诟病的食品饮料不许消费者自带、只许影院高价售卖的“双重标准”、“霸王条款”不以为然,甚至理直气壮地声称,这是行规。
顾名思义,行规原本应是行业内部规范,应用于调节行业主体之间关系和约束行业主体行为。因此,行规与普通消费者一般不直接发生关系。然而,这个原本不需要消费者太多了解的行规,多年来却仿佛魔咒一般,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筑起一道危墙。每每遇到消费者质疑,商家只要抛出冰冷的所谓行规,似乎就占领了合法的高地。因为时间耗不起,因为程序太复杂,因为这些种种原因,绝大多数消费者只好选择忍气吞声,放弃维权。偶尔在消费者中,冒出个把真的猛士,敢于向商家所谓行规提出挑战,也往往只能争得一个轻描淡写的道歉,一笔微乎其微甚至没有的赔偿。
一场场交锋中,消费者几乎从没取得多少胜利,商家也未经受任何切肤之痛。风头一过,商家照旧,所谓行规俨然成为商家博弈消费者的法宝。从表面上,在行规的坚守中,商家一直是既得利益者。但从长远看,从行业发展全局看,所谓行规必然是害人害己。行规管太宽,剑走偏锋,多借着冠冕堂皇的理由,侵害着消费者合法权益,实实在在的案例不胜枚举。就连此次引发争议的镇江万达影城负责人也坦言,食品饮料不许消费者自带、只许影院高价售卖的做法,是出于影城经营的需要。
如果说所谓行规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是赤裸裸的,那么它对商家和行业自身发展的伤害则是隐蔽的、不易察觉的。或许连不少普通商家负责人也不一定能察觉。当所谓行规成为商家扯皮推脱的保护伞,商家堂而皇之地将手伸向原本不该属于自己的额外暴利时,荒废主业、不思进取是走向堕落的必由之路。所谓行规的形成,也是建立在行业主体之间有意无意合作,企图牟取更多利益的基础之上。行规已然如此不堪,市场这双无形之手又怎奈何?凭借所谓行规维持暴利,有违市场经济规律,这样的行业发展必然难以健康,更如何奢谈可持续?
万达影城的这条行规,让笔者想起多年前时不时引发争论的饭店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的所谓行规。两者有着多么相似的地方,消费者经历了多少年坚持不懈的较真,这才于不久前彻底没了市场。事实上,影城的这条行规,多年来也有不少较真的消费者在努力。只是消协、工商、法院等部门似乎不太给力,抑或说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给了此类行业主题太多钻空子的机会。是时候,给所谓行规好好上上规矩了!消协、工商、法院等部门或许应该再严厉些,用好相关法律,既然能提醒消费者不理睬所谓行规,为什么不用好现行法律,给予严厉的处罚,直到商家不再敢拿行规说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