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康菲石油公司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表示,基本没有证据显示溢油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称,康菲公司此前曾表示要对受到漏油损害的利益方做出赔偿,并为改善渤海环境作贡献。
(12月19日《第一财经日报》)
很难说,是环境执法的逶迤成就了康菲的反复,抑或是康菲的欲说还休断了公众究责的念想。从6月底,中海油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的消息被曝光,迄今已经快要半年时间了。这半年,康菲很忙,忙着隐瞒真相、忙着避重就轻、忙着推卸责任;这半年,媒体很忙,忙着掘进真相、忙着陈诉遗祸、忙着梳理责权。然而几个回合下来,话语铿锵的依然是始作俑者康菲,而最该坚强的职能部门,似乎总是王顾左右。“场外”的公众,早把戏码的走向猜透。
康菲的分裂,其实没啥好说的。企业再大,还是企业,是企业就要逐利,而社会责任就像古代的“仁义礼智信”,说起来好听,其实上不挨天、下不着地——没有刚性的规范,就不能培育出天然的“好企业”。
康菲是来挣钱的,不是来攀亲的。要紧的是,我们为厘清康菲在漏油事件中的法律责任做了些什么?
常识人人懂:渤海是半封闭的内海,溢油对渤海环境的影响无可置喙。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显示,蓬莱19-3油田溢出的油污已经在河北省乐亭县养殖区周边登陆。农业部办公厅的答复函也排除了由已知细菌、寄生虫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所导致的水产品大量死亡,确认了赤潮、石油污染等原因可能导致了水产品的滞长和死亡。
问题是,较真起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环保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国家安监总局,海洋渔业主管部门是农业部,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是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在完善的海洋监管机制建立起来之前、在有序整合执法力量“组团对话”之前,若只是拿既定的零星法规和滞后政策吓唬吓唬,康菲完全可以一如既往地淡定。
在康菲的姿态面前,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已成“佳话”。但问题是,人家说了,“基本没有证据”来坐实溢油事件对环境的影响——那么,我们的“证据”哪里去了呢?或者说,我们的那些既有“证据”为什么入不了康菲的“法眼”?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康菲的“牛气”何以大过法律的威严?毫无疑问的是,康菲事件在国内尚属首例,如果不能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尾声,很难相信会对此后的类似事件起到多大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