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为了达到消灭异端,钳制思想的目的,在其统治期间,曾经大兴文字狱,销毁、篡改了许多不利于自己统治的书籍。其中乾隆时期的文字狱最厉害,望文生义、捕风捉影,硬加上莫须有的罪名,以文字作品定罪,任意罗织罪状,获罪的人不少,下层知识分子受害特别多。在那时,吟诗作文,一不小心就会触犯忌讳,经常莫名其妙祸从天降。镇江殷宝山案曾是清代文字狱中的一件大案,惊动了朝野上下,在读书人中造成浓重的恐怖气氛。
殷宝山是镇江的一个秀才,只能算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可能是他的性格有点天真,听到朝廷开门纳谏的宣传就误以为真,结果上了当,吃尽了苦头。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江苏学政刘墉到金坛办理考试时,在泰兴坐馆的殷宝山当众递上一份意见书,题名《刍荛之献》,指摘江南吏治、学风种种弊端。按理说这份意见书当堂递呈,直言时弊,而又自称“刍荛之献”,应该说并没有什么恶意。“极言江南省风俗、人心、官常、学校之坏。”他一定还自以为非常忠心,想得到皇上的殊恩,一点儿也没有想到大祸临头,被卷入了文字狱的漩涡。
在一般人的心中,江苏学政刘墉是一个有才气的人,很少有人说他的坏话。但在殷宝山案,却扮演一个不太光彩的角色,显得心胸狭窄,待人也不那么厚道,有借此案博取办事干练的好名声之嫌,太小题大做了,害了不少无辜的人。据刘墉上的奏折,叙述经过时说:“臣在金坛办理试务,有丹徒县生员殷宝山,当堂投递一纸,题曰:‘刍荛之献。’极言江南省风俗、人心、官常、学校之坏,甚属狂悖。当即拿交府县收禁。即其家中搜出诗文两本,除鄙俚不通外,内有《记梦》一篇,语句荒唐,心事暧昧,应行究讯。现在移知督抚办理。并将作序加批之人究出,一并讯办……”
刘墉这么一奏,可给殷宝山上了烂药,让还有不少无辜的人吃尽了苦头。要知道清朝到了乾隆时候,是号称“盛世”的。所谓“景运庞洪,版图式廓,十全纪绩,五代同堂”,乾隆皇帝也自以为是一个了不得的皇帝。在如此的盛世里,当然不能有秕政,既然没有秕政,就不该“耳闻目见,无一而可”了。殷宝山这时的逆耳直言,显然触动了这位了不得的皇帝的神经,是他不能忍受的,这种直言必然是“叛逆”之言,是“罪不容诛”的。
从乾隆皇帝对殷宝山案的处理上,我们看到了这个自以为是一个了不得的皇帝在望文生义、捕风捉影,硬加上莫须有的罪名方面也确有能耐。他是这样对待“刍荛之献”的:“殷宝山所呈‘刍荛之献’,深诋士习,民风,吏弊,竟以为耳闻目见,无一而可,其人必非安分守法之徒……”于是乎殷宝山的罪案便坐实了。
在乾隆皇帝的谕旨里,还指出殷宝山所作《岫亭草》里一篇“记梦”有问题,里面的“若姓氏物之红色者是。夫色之红,非即姓之红也。红乃朱也”这几句话是心怀不轨,以为“该犯自高曾以来,即为本朝臣民,食毛践土,乃敢系怀故国,其心实属叛逆”,自然就“罪不容诛”了。一提到朱字,就会是“指称胜国之姓”,就会是“系念故国”,就会是“罪不容诛”,这实在批得离奇。
结果殷宝山全家8口,以及为殷宝山诗文作序和批点的赵学礼、尹发莘、殷一桂等都被逮捕,解京严讯,后又牵连到其已故的堂叔殷怀璞一家,一时陷入“波累师生,牵连亲故,破家亡命”的恐怖之中。乾隆皇帝大骂总督、 巡抚等“所司何事,应得何罪”,责问“该地方官平日竟置若罔闻”,要彻查司、道、府、县各级官吏的责任。结果,江苏布政使、按察使,有关的道、府、州、县、教谕、训导等官员全被参处。在这种情况下,文人士子惴惴自危,地方官们也惶惶不可终日,在这种情况下,文人士子惴惴不安,地方官们也惶惶不可终日。
案件的最后也实在审不出多少花样,于是殷宝山被发配到塞外充军,直到老了快走不动路时才遇赦归里。据说乾隆皇帝此时还不放心,还向地方巡抚打听回乡后的殷宝山安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