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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府查禁私运米粮

发布时间:2011-12-17 07:20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民白话日报》

 除了查禁私盐外,晚清官府对私运米粮,同样查禁颇严。

 光绪三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1908年8月21日)出版的《国民白话日报》上,刊登了一则“防碍民生”的新闻:

 镇江现有不法的奸商,弄了两只沙船,共装小麦二千多石,私运出口。现被镇关稽查轮船委员和下游的厘金局查着,禀明镇关道。关道当时就饬丹徒县,赶紧提该船户讯究,并把该沙船一齐扣留,所有查着的大批小麦,关道派照章充公充赏。应充公的,派作沙洲、平县赈济之用。已经电禀上宪核示,听说上宪覆电,叫他照办。

 厘金局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主要管理清政府通过国内水陆要道设立关卡,对来往货物征收的捐税。船户用两只沙船私运小麦,结果露了馅,不仅沙船被扣留,而且小麦也被充了公,真是有点得不偿失。不过充公的小麦,被用来赈济灾民了,也算是用于慈善事业了。

 这是官府查获私运米粮的一则个案。事实上,在晚清,官府对私运米粮的查禁,从来没有停止过。出版于光绪三十年(1904)六月的第75期《南洋官报》上,有一则“禁米出口”的新闻:

 长江歧港极多,难保无奸商私运米粮出口。刻值新黄不接,尤恐私运一多,米价昂贵,民食维艰。故镇江关道宪郭观察飞札沿江州县,分移各巡营,一律查拿严禁。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从这则新闻来看,晚清官府严禁私运米粮,主要是用来确保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因为私运一多,米价难免昂贵,百姓就会承受不起。其实,清政府之所以对私运米粮如此严查,还有另一层意思,这些私运的米粮很可能会出口到国外,特别是日本,这样一来,对正在遭受诸强侵略的中国来说,无疑更会雪上加霜。特别是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对私运米粮查禁更严,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不过清末官场腐败,吏治松弛,对于比比皆是的私运米粮行为,官府的一纸禁令,到底发挥了多大的效用,真是很难说。

 1909年10月17日的《民吁日报》上,有一则题为“私运米粮者留心呀”的新闻:

 镇关刘道顷奉苏抚札开准度支部电称,访闻上海、无锡等处,又有奸商私运米粮出口,希图渔利,应请从严查禁,以苏民困等因准此。以现当新谷登场之际,米价仍有增无减,设任凭奸商私运出口,则为害民生,何堪设想!除电饬各关卡严密查拿外,一面札行各地方官,出示严禁云云。刘道业已转饬沿江海各州县,一体遵照矣。

 阅读晚清报刊,不时能读到类似官府颁布严令的老新闻。但真正查获私运米粮的新闻,并不多见。或许在当时,查禁私运米粮,真是雷声大雨点小吧。

(作者:习 斌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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