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初,第22兵团总务处长刘锡宪向王震反映,这些有文化的湖南女兵不大适合牵线老同志,因为这些人年纪都很大了,姑娘们都不愿意。刘锡宪建议说,找一些农村的姑娘比较好一点,最好是找丧偶妇女。王震决定到山东去找,因为山东是革命老区,男人牺牲比较多,农村丧偶妇女比较多。由此,大量山东女性被招入新疆。继“八千湘女进新疆”之后,“八千鲁女嫁新疆”又一次上演。但招入的山东妇女大多是18岁左右的女孩子,出现了和湘籍女兵一样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953年6月,新疆军区在一份致解放军总政治部和西北军区政治部的报告中称,生产、转业部队有13.5万余人,需从外省输入10万左右妇女解决部队的婚姻问题。报告说,生产部队70%的年龄在30岁以上,动员年龄过小的妇女入疆是有错误的,应该动员年龄较大的妇女。1953年7月24日,总政治部在《军委关于输送妇女入疆的五年计划之初步意见》中说,政务院决定在各省动员20岁以上、3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妇女或者丧失配偶的妇女入疆,参加生产建设。
为了部队官兵的婚姻大事,王震四处“化缘”。王震在北京开会时,曾专门找到华东军区司令员兼上海市长陈毅:“我那里这几年,光解决30岁上的至少还需要三五万女青年。你陈老总是大市长,怎么也得给我解决一部分吧。”陈毅风趣地说:“我这里可都是城里人,哪个愿意到你那鬼地方去嘛。没的了,没的了。”王震一听不干了:“陈老总,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呀。我那里搞建设需要的就是城里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妇女。你可不能进了城市就忘了我们呀。”陈毅大笑着说:“你可不要忘了,天下没有上门讨老婆的女婿顶撞老丈人的道理哟。”王震也笑着说:“那我可就好好替我的兵们谢谢您这位岳父大人了。”最后,陈毅问王震:“上海还有一批特殊的姑娘,你要不要?”王震说:“只要是未婚的,什么姑娘,我们都欢迎。”陈毅拍着胸脯说:“一言为定!”
1953年冬,新疆军区派人来上海征女兵,派人到上海妇女劳动教养所来做报告,说新疆部队需要大批的劳动妇女,去参加建设事业,并表示欢迎她们报名参军,到新疆参加建设。当时,她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解放军是多么神圣伟大的队伍,怎么可能要这些受劳教的女子?教养所的领导又专门请示了市政府和新疆来接兵的领导后,正式向她们宣布了陈毅市长和王震司令员的指示:“只要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安置就业四大标准的,已讲清自己的过去并有结论的被教养所收容的未婚青年女子,只要本人自愿的,均可参加报名,接受政审和体检。”教养所里被上海市政府收容的7500多名女子中,有3000多人报了名。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900余人被批准光荣参军。1954年4月,这批陈毅所说的“特殊姑娘”穿着绿军装,踏上了西行的列车。新疆军区对她们在旧上海的那段历史严格保密,像欢迎其他女兵一样热情欢迎了她们的到来。
由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重视和各地政府的支持,除了湖南和山东的妇女大量入疆之外,来自河南、四川、北京、天津、湖北、江苏、上海等地的妇女纷纷来到天山南北。据不完全统计,来到新疆参军支边的女兵,1949年是1127人,到1954年已经达到了4万多人。这样,到1956年,屯垦部队官兵的婚姻难题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