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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花光预算”成为一种行政通病

发布时间:2011-11-29 07:00  来源:燕赵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长沙一家企业总经理举报省财政厅等机关在政府采购中,招标过程有猫腻,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湖南省文化厅规划官员回应称设价格下限是为“花完预算”,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11月12日《钱江晚报》)

 “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只是政府采购宏大气场下的小小花絮.“花光预算”道出了各级政府部门何以“不差钱”。CPI在涨,政府收入在涨,各级政府部门的预算也在涨。可事务性的东西就是那么多,“年末突击花钱”就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进入冬季之后首先要解决的当务之急。以至于出现了在花钱方面本末倒置的情况:为了花钱而花钱,为了买贵的而买贵的。更有甚者,对于一些到了冬季预算还没有花掉一半的部门,单位还会在“压力”之下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各级部门赶快花钱。

 “为了花钱而花钱”的病根,在于我国的预算制度出现了问题:当前的《预算法》并没有解答好“预算花不完怎么办,是不是一定要花完”这一重要问题;更没有回答好“预算怎么花,到底谁说了算”的问题。

 花不完预算也不是“只买最贵”行为的充分理由。可以给“花不完的钱”指几条明路。首先,可以用于解决民生,对于湖南省文化厅来讲,多建一些公益性的文化设施也是一种必要,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完全可以将花不完的钱投放到医疗与教育事业中去。或者,可以派发“大红包”,藏富于民。再次,给中小企业以财力帮助,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问题……而不是局限于行政领域,钱不是真的多到花不了,而是政府部门花钱的方式与侧重点出现了问题。(济北南)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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