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正面临着2008年以来最为严峻的运营压力,局部地区电荒苗头再现,部分省市或再次面临拉闸限电考验。
电价上涨的脚步俨然越来越近,日前电监会发布《全国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检测预警信息》表示,“当前火电企业运营压力、现金流与2008年最恶劣时期相当,甚至更恶化,预计年内上调部分地区上网电价的可能性较大”。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价适当的变动并无不可,但是不能抛开公众,由电力企业和电监会自行设计方案;也不能自说自话,说亏损就亏损,想调价就调价。
电价要上涨,必须程序正义。《价格法》第23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电价欲上调,必须公开听证,监管部门应该履行监管责任,主持召开听证会。
电价上涨,不能不考虑目前态势。像水、电、煤、气这些基本公共用品涨价,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最近三个月CPI下滑,但10月CPI同比上涨5.5%。要巩固CPI下降趋势,确保物价稳中有降,就需要继续调控。
电力企业不能把涨价当做本能的利益冲动。为何要涨价?通常说法是亏损。电企究竟有没有亏损?怎么亏损?是不是一亏损就得提高价格?对电企须有严格的审计,也须规范乱收费等现象。近年来,电力企业被审计出来的问题委实惊人。比如,2004年,国家电力公司违法违规金额高达211亿元,位列当年国家审计署掀起的“审计风暴”的违法违纪案件之首。此外,权威报告显示,不少电力企业存在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乱收电费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消除,电价上涨难以使人服膺。
众所周知,供电链条由三个环节组成:一是发电企业,二是电网公司,三是广大用户。如果亏损,首先应该从自身找问题,比如发电企业要节省成本,电网公司要减少利润,而不能最先想到的是将压力转嫁给用户。换言之,电力企业更应该进行成本核算,通过管理要效益。
涨价不是万能药,不是一涨价就能解决电力企业的难题,就能遏制煤电矛盾。正如报道所称,根据以往经验,电价提升带来的利润空间很快会被上涨的煤炭价格吞噬。基于行政手段的煤电联动只是缩小煤电矛盾的一个过渡办法,解决煤电顶牛的制度难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秦淮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