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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反腐”背后的民意诉求

发布时间:2011-11-21 10:39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图片作者:朱慧卿

 4月10日凌晨,兰杰与同伙潜入山西忻州市园林局宿舍,进入公务员郭某家内盗走现金29.5万元及白金项链、白金手链、黄金项链、黄金戒指等物品。事后由于郭某不敢报案,兰杰等人又伪造证件以反腐为名勒索郭某及其家人。目前,兰杰及同伙已落网,郭某已被立案调查。

  (11月17日《山西都市报》)

 又见小偷反腐,尽管事情是那么偶然,过程是那么充满不确定性,依然成为网友追捧的对象。捧其“反腐英雄”者不乏其人,称其为“侠盗”者亦不在少数。本来,人人都恨死小偷,尤其是其偷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时。而如今,可恨之人竟然也有了可爱之处。

 这样的称颂,让人忧虑。毕竟,小偷无论偷谁的东西,都是违法的行为。但是,因为“不偷百姓只偷贪官”早已成为一种侠义精神的写照,于是有小偷凑巧有那么一次进了官员的屋子,附带让官员被调查,他的形象被抬高,便一点也不难理解了。

 再加上,被偷之人居然不敢报警,这就更加让人想入非非了。本来,只在段子里出现的闹剧,在现实中真实上演了——自己的东西丢了,却不敢报警。这样的情节铺陈,必然让人有了“非法之财”的想象。只有不干不净的财产,个人才不敢去维护,被偷了也不敢出声。这是每个人可以认同与推测的认知,这般氛围之下,不敢报警的郭某,自然会被想象成一个贪官模样。

 遗憾的是,这样的反腐,永远都只是一种浪漫的写照,不可能真正地照入现实。如果小偷没有人心不足蛇吞象,没有假扮反腐人员来敲诈,假如官员没有将贵重物品随处放,或者隐藏得很好……只要这些细节,有任何一个不成立,小偷反腐,就成了一种不可能。一个偶然的机会凑合而成的偶然的反腐,除了凝聚公众对反腐的期待之外,并没有多少可以借鉴的成分。

 即便不可复制,但公众仍不放弃追寻的脚步。民意凝聚如此,不可能毫无目的与征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调侃式的解读,还是义愤填膺地表达,抑或是真切地关注,都是对小偷反腐的一种过渡阐释。小偷的第一要务,还是偷东西,还是满足自己的利益与欲望,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至于被牵涉出来的可能的腐败,不过是凑巧而已,与小偷无关。

 小偷被热捧了,热捧的背后,必然有着众望所归的民意诉求。这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无非是对机制反复的期待与希冀。希望小偷反腐这样的花边反腐,能够让职能部门惭愧,继而让其有所思、有所悟,也能改进一下机制反腐本身,给社会带来一丝福音,给官场氛围带来一点清新。只是,花边反腐这么多,真的有效么?

 只要机制反腐不足够完善,我们关注花边反腐的眼光,便不可能收回,毕竟,公民意识攀升的当下,我们已不可能再当“沉默的羔羊”。从明天起,别再让小偷反腐那么激动人心,别再让花边反腐成为民意凝聚的通道,这样的希冀,不算过分,也不希望等太久。

(作者:龙敏飞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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