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速将地方主管官员免职、强调自己事前并非毫无作为、相关部门下发紧急通知——在相关方面常见“套路”的牌打完之后,在社会各界的反思和吁求之后,下一步的动作是什么呢?不难想象的是,即便是知晓了甘肃校车事故这样的惨剧,即便很多人的心底会生起凛然的悲哀,但那些严重超载的,用面包车、三轮车充当的校车,依然还会在很多城乡接合部和偏僻乡村坑坑洼洼的马路上,一路飞奔……
这就是严酷的现实。我们当然不会奢望问题能在一夜间得到解决,只是,在每一起相似的惨剧发生后,在相关方面常见“套路”的牌打完之后,问题依然沿着原有的轨迹“踉跄”地行走,而未能得到改观,不得不说,我们不但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更对不起那些花儿一样的儿童和少年。
是的,关于校车安全,高层的关注与声音言犹在耳:教师节前夕,温家宝总理曾说,有条件的地方,要把校车制度建立起来,配备最好的车辆和最好的司机,为孩子们建起安全的“绿色通道”。相关规定也没有缺位:在2007年,我们就出台了校车的国家标准,去年,国家又发布了首个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标”。这一次,教育部也在第一时间发布了紧急通知——现在的问题是,为孩子们“配备最好的车辆和最好的司机”需要贯彻,“国标”需要落到实处,“紧急通知”需要发挥效力。
现实情况却是,正如教育部下发的“紧急通知”表述的那样:“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如果“劝阻”无效呢?如果“争取”不到呢?甘肃庆阳市教育局局长卢化栋在接受采访时说:“庆阳作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财政有限……目前,对民办学前教育只有监管,尚没有教育投入,导致一部分私人老板为赚钱,不听教育局的行政指令,校车严重超载”。这话的言外之意,谁都心知肚明——卢化栋会这样说,别的地方官员也会——没有刚性的制度为要求,“国标”会成为浮云,“紧急通知”的遭遇又会怎样?
据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去年政府采购汽车金额攀升至800亿元,占总采购规模的14%,平均年增速超100亿元。也就是说,如果能将一年公车采购的花费,一次性全部用于校车采购,全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孩子们,都能坐上“豪华”而安全的校车。只是,因为没有刚性要求,对不少公车采购“不差钱”的地方政府来说,他们愿意为孩子们“拔一毛”吗?如果仅此一点便办不到,“紧急通知”的意义何在?又何谈完善的校车管理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