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海韵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荣向媒体实名举报,称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去年的一起政府采购中玩猫腻,放着价廉物美的名优产品不选,偏偏高价内定“山寨杂牌”中标,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成交,“不买对的只买贵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就在一个半月前,陈荣针对三部门的行政诉讼一审宣告败诉,目前此案已上诉至长沙市中院。
(11月14日《京华时报》)
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如何目前尚不知,但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湖南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话却值得我们深思。他说本次政府采购之所以“买高不买低”,设置投标产品价格的最低下限,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显然,这场政府采购官司是政府部门年底“突击花钱”惹的祸。
年底“突击花钱”年复一年在上演,成了我国财政支出工作中的一大“风景”和“顽疾”,不仅大大增加了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很容易造成行政机关内部的腐败。虽然每到年底,有关部门都会要求各地不得突击花钱,但往往收效甚微。
一些单位之所以搞年底突击花钱,或者是由于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的时间较迟,或者是由于工作安排、项目上马较慢,导致资金使用上的滞后,但更多的可能是为了花钱而花钱。因为如果他们不按期把钱用完,财政有可能把钱收回。同时,他们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会因上一年的钱没有用完而有所减少。于是在“不花白不花”的思维下,财政资金被挥霍浪费成为必然。这说明,当前财政预算模式存在缺陷和问题,这种模式是逼着预算单位花钱,而不管预算单位有无花钱的必要。
要防止突击花钱,首先要改革财政资金预算模式,使财政预算体现对节约使用资金的支持和鼓励,以及对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惩罚和抑制,使财政资金的使用体现最大的效率。必须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入手,挤干财政资金预算中的“水分”。特别是要加大财政预算的透明度,把各单位的财政预算支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用阳光晒干预算中的水分。事实上,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已成现代法治政府的惯例。2009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宣读新年度财政预算案,预算案文本非常详细,总共七大本大16开黄色封面的“大书”,甚至详细到座椅。相比香港的财政预算,内地不少地方的财政预算报告显得单薄与晦涩,往往只有寥寥数页,这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其次,还要加强对财政经费使用的监督。现在虽然有审计监督,但是审计监督有时候很难对行政机关的经费该不该花、花到什么程度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钱是不该花的,但一些行政机关在年底突击的时候也会花出去,这说明整个财政经费的监督还不完善、不够有力。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经费使用监督制度,特别是要将财政经费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时,要加大对年底突击花钱的处罚力度,让突击乱花钱者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