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在被选中评价的300家企业中,有26家企业得分是0分甚至是负分。在这26家企业中,外资企业共有19家。
仅从字面上看,无疑会得出国企和民企比外企更具社会责任的结论。可是,按照课题组的说法,在19家得分是0甚至负分的外资企业中,有16家是因为课题组没有找到该企业任何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但是,找不到相关信息,并不代表企业没有相关信息。那么,为什么这些外企不愿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其不想承担社会责任而没有相关信息,还是不愿意披露相关信息?
如果一套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于企业缺乏必要的激励作用,或者说在这套评价体系之下其得分高低对其经济利益的获取不会产生影响,其没有相应的行动或者不愿意披露信息,就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
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责任评价报告能够起到这样的激励作用吗?说实话,我一点都不乐观。因为消费者在消费时,不可能把选择的标准首先放在“企业的社会责任高不高”上,而是依据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是否过关、是否物美价廉等条件。一个质量过硬的品牌,如果仅靠产品质量就可以“独步市场”,它肯定不会有用“社会责任牌”去赢得市场的动力。
洋品牌在国内有这样的竞争压力吗?显然没有。虽然洋品牌在国内时不时被曝光出一些“问题事件”,但平心而论,这些问题很多时候只是达不到“好的标准”,而不是像一些国内品牌一样“差到你无法想象”。作为一个消费者,究竟是选择一个不那么好的品牌,还是选择一个可能差得让你损失惨重的品牌呢?这答案,国产奶粉相比于时不时被曝光出问题的洋奶粉在市场竞争中屡屡败下阵来中,就已显而易见。
在一个企业不需要打社会责任牌就能够打赢竞争战的市场中,你的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做得再好、声势再大,也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很有可能就变成纯粹的“概念游戏”。当然,这主要不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者本身的过错,而是我们市场规范的悲哀。在一个侏儒成群的环境中,一个普通个头的人凭借身高就已经可以玉树临风,他还有必要进行“包装策划”来提升自己的“形象竞争力”吗?
还是李阳伟博士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上说得好,“企业之所以会表现出的行为是负责任还是不负责任,归根到底是制度安排的结果,这种制度安排绝对不仅仅是企业自身所能完成的。”这也正如德鲁克讲过的,一个失败的社会怎么会有成功的组织。而我套用这句话要说的是,一个连底线约束都做不到的市场中,怎么能有管用的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志灵(北京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