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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如何真正减负

发布时间:2011-11-10 07:17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从近年来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上看,“减税”一直是主基调。比如,2006年取消农业税,2008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结构性减税措施等,都是减税的“大动作”,每一项减税政策的力度,都能为企业和居民每年减轻税负上千亿元。(11月7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日前推出“关注咱们的税负”系列报道,提出了近年来税收改革减税主基调的观点。其实,纵观几次减税改革,都带来的一个现象就是总税收不降反升,有的个别税收即使进行了减税改革,但仍然出现强势增长。比如:近些年实施的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免征额改革,即2006年1月1日起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后,2006年个税收入2452亿元,比2005年增加359亿元,同比增长17.2%;同样,2008年3月1日起1600元提高到2000元后,2008年个税为3722亿元,比2007年增加537亿元,同比增长16.8%。另外,2009年推出的增值税结构性减税改革也是如此,当时财政部、国税总局提交测算数据称,这将导致财政减收超过1200亿元,而实际结果是,2009年增值税收入约1.85万亿元,比2008年增加484亿元。

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呢?有的学者认为是税收改革思路出现问题,改革偏离减税方向。几次税收改革确实呈现这一倾向,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由于税收制度存在根本性缺陷,导致呈现逆向调节。财政部披露的数据也显示,2010年,国内65%的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薪阶层。

此外,中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税收制度,也使整个税收制度存在逆向调节现象。经济学上有一个规律叫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指的是收入越高的群体,收入中用于消费的比例越低。比如,现在一个月挣5000元收入的,可能消费4000元甚至全部消费,比例在80%以上。但是一个月挣100万元的绝对消费不了100万,充其量消费10万多,消费比例不到10%。对于中国总消费来说,13多普通居民的消费总和远远大于少部分富人的消费。同时,三大流转税覆盖社会各个产业,这样我们可以认为普通居民负担了中国90%以上的税收。

当然,由于税收的复杂性和税种之间的相互联系性,使得人们对税收改革是否真正带来减税效应也存在认识误区。可以说,有的税收改革看上去是减税改革,但不完全是减税改革。比如这次增值税扩围改革,虽然可以解决第三产业重复征税问题,降低第三产业税负,是减税改革。但事实并不如此。

首先,如果企业降低增值税等流转性税负,就会导致企业利润上升,利润上升导致所得税税基上升,增值税降低了,所得税缴纳增多。其次,由于之前营业税企业按照营业税按照销售总额,并没有上一环节税收抵扣,所以不重视上游环节索取税票问题,上一环节税款流失现象严重。如果增值税扩围改革后,上一环节税款能够抵扣,那么被扩围的营业税企业就会重视上一环节缴纳税费票据的取得。在当前以票控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税控装置认证抵扣的情况下,就会让上游环节通过不开票逃税现象得以杜绝。这样,势必也会带来相关税收增长。

所以,对于当前的税收改革,我们要慎言减税基调,要多宣传改革的实质性东西,要让群众知道改革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调节作用,而不能一味只说减税。当然,减税是好事,可是如果改革实际上不减税,则势必又会让人们大失所望,改革公信力打折扣。

(作者:李 宁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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