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张存款单,1194万元巨款,让山东齐河县财政局原局长任居孟每天都睡不好觉。奇怪的是,任某曾在周末一大早起来,和一帮老头老太太在超市门口排队,只为买每斤便宜一角钱的鸡蛋;甚至在被抓捕后,任还告诉家人从家里捎些鸭蛋来,说是监所里的鸭蛋比外面的要贵。
(11月7日《大众日报》)
如果仅看任某的日常表现,谁也想不出他竟有176张存款单,“身价”达千万。这再一次证明了中国官场中表面清廉背后贪腐的多面官员还真不少,前不久湖北襄阳烟草局原局长腐败落马前,还一直是廉洁典范呢!?更远点,重庆一贪官为“装廉”,多年租房过日子。那么,针对类似台上大谈反腐台下大搞腐败的官员,我们除了感叹甚至佩服其演技高明外,还该拿什么戳穿腐败者的虚伪面具呢?说来说去,财产公示始终是反腐倡廉绕不开的重要一环。
尽管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民众之所期、形势之所趋,但“国情不同”让这一喊了20多年的制度,至今未有实质性突破。至于具体“国情”,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于今年6月曾有明确提示:“对于财产申报制度,有两方面的条件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会的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而笔者认为任何体系都不会自动成熟,相反,中国眼下推行财产公示制度的时机应是相当适合的。一是有国外大量的成熟经验可供借鉴;二是国内既有部分地方试水,也有中央高层屡屡强调这一制度的重要性,例如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表示,“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并且,权威调查显示,有八成以上的公众和七成的公职人员赞同官员财产公示。
那么,中国实行财产公示制度的难点究竟在哪?仅仅是技术性的诚信建设体系和信息统计体系难建立吗?在我看来,最大掣肘恐怕仍在于财产公示是“治官”却需要靠官推行。要知道,让官员公示其财产,实质上是对官员的监督,但是这种监督却仍需要官员自己去立法、设定规则然后执行。在这一过程中,官员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监督的对象还是规则的执行者,让官员去领导制定法规再反过来监督自己,其阻力可想而知。
此外,从国家执政者的角度考虑,财产公示若真要实施,要避免流于形式,那财产公示由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发现问题谁来处理?在当下地方行政长官一官独大,干涉公检法行为屡见不鲜的现实面前,财产公示即使推出也恐将流于形式。以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例,北京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就曾评价称:“现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是一个形式,处级以上干部每半年填一次表,但之后都锁在柜子里,从不公开。”显然,如何避免官员财产公示流于形式,也是个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