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大连市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大连沃尔玛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期15年、租金每年1000多万元的商场租赁协议,并于2002年6月11日交接,但近十年来一直没有交过租金。这中间经过多次交涉、协调、仲裁,甚至连法院多次强制执行都拿它没办法。
(10月30日央视《焦点访谈》)
怎么又是沃尔玛?一个“又”字,充满无奈。据不完全统计,沃尔玛五年间因屡次违法被处罚了20次,仅今年1到8月就被罚了8次,平均每个月被处罚一回。就在前不久,重庆沃尔玛刚刚曝出了严重的假冒绿色猪肉事件。
大连的这起赖账事件,事实和是非都很清楚。承租方沃尔玛先是找借口,说是出租方没有完全完成工程,其实工程的延误完全是沃尔玛造成的。在法院先后两次裁定沃尔玛必须履行租赁合同并付租金之后,沃尔玛就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拖”。法院传唤双方调解,沃尔玛代理人“一问三不知”;法院专门给它阅卷的时间后,沃尔玛方面依然是什么问题都不回答;最后,沃尔玛干脆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就这样一拖就是数年。纵观事情的经过,沃尔玛方面不仅赖账不还,而且藐视法庭。
那么,沃尔玛为什么不把中国的法律放在眼里?《焦点访谈》显然把矛头指向了沃尔玛,很多网友也都在指责沃尔玛的“霸王”行径。的确,一次又一次的失信及欺诈事件,确实让人领教了沃尔玛的“霸王”作风。但责任全在沃尔玛身上吗?不是的,甚至主要责任都不在沃尔玛。
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定或生效的判决,应该怎么办?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营业场所、库存物资、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进行冻结和查封,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甚至被判处有期徒刑。事实上,报道中也提到了这一点。作为世界最大的跨国公司,沃尔玛的账户和资产非常多,仅在大连就有好几家门店,大连法院为什么就不冻结和查封它的部分账户和资产呢?也就是说,法院其实是有“杀手锏”的,只是一直没有使用而已。
既然法院只“动口”不“动手”,沃尔玛当然值得一“赖”,因为这可以让它们少掏数以千万元计的真金白银呀!虽然形象上有所损失,仍然是一件很划算的事儿。
由此可见,沃尔玛不把中国的法律放在眼里,虽然有“老大”作风及利益驱动的因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中国的司法太软弱。面对外来的“巨无霸”,法院先就软了三分——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儿,谁还会把你放在眼里?
“尊严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争取的!”中国的法院及法律要想获得尊重,首先必须“硬”起来!试想:如果大连法院的强制执行动了真格儿,沃尔玛还能“赖”得下去、还敢不把中国的法律放在眼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