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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里加急有多急

发布时间:2011-10-22 07:28  来源:新浪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古时候的文件传递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20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日行300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400里、600里,最快可达800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拼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就是用来表示情况紧急程度的。

在文学作品中,对此就有精彩的描写:“‘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跳将下马。大喝:‘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逆者亡!’随即便见烟尘滚滚,骑者已然离去!此时,古道凝云,晴空赫然!”

诗人岑参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诗中写到:“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幕及陇山头。”在诗中他将驿骑比做流星,可见其速度之快。按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则为日驰500里。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3 000里,6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其传递速度就达到了每天500里。

据载,南北朝的北周宣帝在洛阳招摇过市,亲自乘御驿马,日行300里。看来,唐朝的最紧急通讯要求日行500里,用的马显然是御用马级别,难怪如此神速。唐代的1尺等于现在的0.303米,1里等于现在的454.2米,就是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八百里加急快得不能再快,也要两天时间。

据《大唐六典》记载,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有2万多人,其中驿兵17000人。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陆兼并3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

在各种驿里服役的人,一般叫做“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从名称来看,他们的身份比较低下。驿丁的工作非常辛苦,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在倾盆大雨之中,也毫无例外地身背文书袋,匆匆奔驰在驿路上。敦煌有一幅晚唐时期题为《宋国夫人出行图》的壁画,就描绘了当时驿使身背布袋的形象。他们的日常任务非常繁重,除途中奔跑着传递文书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琐事。

在唐朝法律中,对邮递过程中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唐朝法律规定,驿长应负有若干责任,首先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瘦、经费支出等情况。若有驿马死损,驿长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则杖一百。对驿丁的处罚更严,驿丁抵驿,必须换马更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唐律还规定,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两年。

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半道被敌人或强盗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招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唐国史补》曾记载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他处理一个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文书,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只发了岭南一地,河北未发。事发之后,这个员外郎受到了免官的处分,’而泄露重大机密者也被处以绞刑。有这样严苛的法律,估计强盗是不敢去动这些重要文件的,免得招惹官司。而在交战时,一般会料到敌方有可能打埋伏拦截情报,就会多途径多人手携带文书,以防万一。

(作者:文华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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