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一家“五无”空壳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大单,面对新华社记者质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先是以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解释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面对记者多次疑问,蔡东海竟说“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10月10日《北京晨报》)
堂堂政府采购,是财政花钱的关键点,正因如此,从《政府采购法》,到《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的就是戴上“笼头”,透明公开。现在看来,所有的约束都可以沦为橡皮筋,“空壳公司”也可以接大单子,而综合媒体报道,社会监督政府采购沦为“花架子”,非但不是孤例,反倒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有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
在运作采购的人看来:反正是公家的事儿,赚的是公家的钱;反正搞采购“近水楼台先得月”是潜规则,很多人这么干。岂不是“怎么采都正确”?想监督的人岂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权力寻租就是这样产生的,经济学上所谓“公地悲剧”就是这样造成的。问题是,不管是医疗器械,还是公共设施,降低标准采购、提高价钱采购,结果受伤害的只能是纳税人。
对政府采购的乱象,媒体讨论过多次,以往的思路都是“完善制度”,制定出更加详细、更加全面的监督措施。现在看来,再多的规定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问题的关键,是改善制度的运行空间,改变“执行监督同体”的弊端——你这样做正不正确,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是由外在力量、其他部门判断的;评估判断的结果,是要公开公示的;任何疑点只要有人提出了,你是必须直接面对、做出解释的;你不严格遵守程序规定,是要被问责的。
只有垄断了解释权的人才可以扬言自己永远正确。现在,不但自我判断“怎么采购都正确”,容不得任何非议,甚至可以悍然地以“把记者关起来”作为要挟恐吓,这岂不是咄咄怪事!政府公开采购的方向本身没有错,有错的是你把采购的权力交给它,却没有通过制度把它关进笼子里,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荒唐腐败;或者通过表面的制度关进笼子里,却是牛栏关猫不顶用,虚设的监督导致被监督者的肆无忌惮。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要轻言“采购制度不顶用”,简单否定了之,而是要寻求让制度“运行起来”的智慧,让监督制度、程序规范成为处处带点的“高压线”,而不是随意收缩的“猴皮筋”。